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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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静海区卫健委宣传贯彻<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MB1648183A/2021-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静卫健[2020]124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静海区卫健委宣传贯彻<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医疗卫生机构

《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5月18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现《静海区卫健委宣传贯彻<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628


静海区卫健委宣传贯彻《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工作方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5月18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开展“学办法、用办法”活动。为着力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

《办法》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建设,用法治力量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办法》及时全面总结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并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是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办法》既立足当前,为科学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更放眼长远,为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推进我市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立法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对单位和个人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责任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充分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广泛开展《办法》宣传活动

卫生健康系统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牵头单位,应当站排头、当尖兵。各单位要把学习好宣传好《办法》作为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广泛深入进行学习宣传。

(一)区卫健委疾控科(卫生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卫健系统《办法》宣贯专题培训,使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掌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程序和处置要点,并通过“问卷星”小程序进行线上学习效果评价。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利用已建立起合作关系的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新媒体等各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主要内容。一要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使广大市民了解公共卫生应急一般概念和常识,增强社会大众的公共卫生应急意识。二要重点宣传单位和个人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的职责,鼓励支持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号召积极参与应急防控,遵守服从应急措施,履行防控义务。三要明确违法犯罪行为及后果,发挥警示作用。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学习《办法》具体内容,准确掌握立法宗旨,认真领会《办法》实旨精神,提升广大医务人员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意识和应急素养。同时,要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为2020年应急演练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函授作业等不同形式的培训,深入掌握《办法》重点内容,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宣传《办法》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做出具体安排,切实把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责任,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主动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落实《办法》制度规范要求,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重要工作,大力推动落实。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本单位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总结,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疾控科(卫生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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