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静海区校园健康小卫士暨2024年中小学校园学生常见病防控宣传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疾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康天津行动》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市疾控局 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三届校园健康小卫士暨2024年中小学校园学生常见病防控宣传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津疾控综发〔2024〕94号)等有关要求,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多病共防,提升校园常见病防控能力,促进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有效传播,我区定于2024年7月至8月开展中小学校园学生常见病防控宣传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挖掘和宣传我区中小学校园学生常见病防控宣传优秀案例,鼓励和宣传优秀教育实践,为其他学校提供可借鉴的参考;促进肥胖、近视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传播、宣教,提升校园常见病防控能力。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长、校医或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者。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旨在搭建中小学健康教育交流平台,涵盖学生常见病防控健康教育内容,如肥胖、近视、脊柱侧弯、龋齿等。内容包括宣传主题、背景、目的、难点、创新点、具体举措、成效分析及经验总结等八部分,以现场展示的形式进行汇报。
四、活动安排
(一)报名阶段
开展活动预热宣传,组织我区各中小学校积极报名参赛,各中小学限报1件作品。
案例以视频或PPT等形式报送,同时提交文字稿内容,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案例中的每项活动均需上传相应的附件以佐证活动的真实性,可包含视频、动漫、海报、折页、PPT、微信截图、图片、文件、公众号等宣传形式。若以视频形式报送案例,要求格式mp4,图像尺寸为标准4:3或16:9,保持画质、音质清晰,图像稳定,无水印。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各学校于7月18日前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到教育局综合素质科邮箱,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区疾控中心。
(二)区级初赛
区级初赛为现场比赛,计划于2024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区卫生健康部门、区教育部门各选派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审打分,最终推荐1名优秀案例,参加市级评审,进行现场展示。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区疾控中心将参加全市总决赛的选手报名表和区级初赛活动总结(附照片)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市疾控中心。
(三)奖项设置
我区初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第一名(按得分排名)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五、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负责我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动员我区中小学参赛,形式与内容体现我区特色,组织协调领域内专家开展区级初赛评审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我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和宣传,组织开展区级初赛等工作。
六、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参赛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证演讲内容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有权要求其返还证书。
(二)参赛人员演讲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权益。凡涉及到版权问题,投稿人须取得当事人的授权,未经授权的一律禁止参评。所有参评作品要注明题目、作者和单位等关键信息。
(三)本次活动为公益目的,大赛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参赛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对。
(四)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展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五)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六)此次活动依托天津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开展。
附件:1.天津市第二届校园健康小卫士演讲大赛报名表
2.天津市第二届校园健康小卫士市级总决赛评分标准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教育局 |
2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 李春常
联系电话:68610842
区教育局:程禹
联系电话:28942336
区疾控中心:刘勇
联系电话:28941204
政务邮箱:jhqjyj04@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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