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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现将文化和旅游部《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