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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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西翟庄镇民政、残联2019年春节期间慰问活动安排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322XH/2020-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西政发〔2019〕2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民政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西翟庄镇民政、残联2019年春节期间慰问

活动安排

为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春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及标准

(一)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慰问

根据1月份在保的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人数向各村拨付慰问物资,慰问标准为:每人米2袋、面2袋、油1桶。镇政府初核名单,各村对名单再次核对,确认无迁出、死亡等情况后,按慰问标准进行慰问。

(二)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慰问

根据1月份在保的集中特困供养对象人数由区民政向我镇拨付慰问金,由镇民政办安排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困难群众慰问

1、由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名额分配,慰问对象由各村按程序确定,慰问标准为:每户米2袋、面2袋、油1桶。首先根据区级要求,由镇民政办根据每村总人口数和在保社会救助对象数及平时掌握各村情况,初步确定每村困难户户数,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后通知各村要结合实际确定本村慰问对象,履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2、各村按照党委会确定名额结合实际确定本村慰问对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不重复慰问的原则,深入农户调查,经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有驻村帮扶组的村帮扶组也要参与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认名单。

3、由各村在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期满后,各村将各类会议记录、公示后汇总名单盖章、签字上报镇民政。

4、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民政困难慰问户。

(四)优抚对象慰问

1、慰问部分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慰问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其中:(1)三属和老复员军人慰问标准为:每人米2袋、面2袋、油2桶、水果1箱;(2)老复员军人遗孀、政治待遇烈属、老年烈士子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义务兵家属慰问标准为:每人米2袋、面2袋、油1桶。

2、开展送慰问信和春联活动。对所有退役军人开展送慰问信和春联活动,每人一套。

(五)重度残疾人慰问

本镇所有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米1袋、油1桶。镇政府初核名单,各村对名单再次核对,确认无迁出、死亡等情况后,按慰问标准进行慰问。

二、发放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优抚对象及各村退役军人,由镇民政按慰问标准向各村拨付慰问物资,由村干部和包村干部(有驻村帮扶组的帮扶工作人员一同参与发放)按名单进行慰问,确保发放到位。同时留存影像资料交镇民政存档。

(二)对各村公示无异议的困难户,由镇民政按慰问标准向各村拨付慰问物资,村统一代领,由村干部和包村干部按名单对困难户进行慰问,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村慰问结束后,将物资发放签字表、慰问和公示影像资料交镇民政存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镇民政工作人员对各村上报的所有材料逐一审核,确保盖章、签字、日期准确无误。

(二)各村拟定慰问困难户时遵循不重复慰问原则,与计生、文卫、妇联、党办、帮扶组等涉及春节期间慰问的部门协调沟通好。

(三)慰问发放表须慰问对象签字,最后由经办人和村书记签字。慰问物资不得由村干部或其他无亲属关系人员代领。

(四)严禁优亲厚友,严禁不按慰问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物资。

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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