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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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MB18035934/2020-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静安字[2016] 11 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切实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16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静海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安全静海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组织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召开2016年静海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全面启动2016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区新闻中心、文汇报对各项活动进行集中的宣传报道。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发展大讲堂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全区性的安全发展大讲堂活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静海电视台播放公益宣传片和静海新闻之后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主题词等;在《天津日报静海文汇报》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等。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一是全区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健身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宣传部、安监、建委、交通、教育、卫生、市场监管、工会、人保(劳动)、公安消防、公安交警、气象、电力等部门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分别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展牌、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在宣传咨询日现场进行展出和发放。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各乡镇、园区设立宣传咨询站,突出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在全区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区安监局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区重点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布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生产常识、应急自救知识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四)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配合市安委会积极组织、参加知识大赛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五)举办“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配合市安委会积极组织、参加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六)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一次全区性的应急演练活动,选取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或重大危险源企业,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开展应急救援及逃生演练,同时督促危化、重大危险源等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题宣传报道活动。按照区安委会部署,从3月至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过程中,通过媒体宣传的方式,及时跟进报道大检查进展情况,宣传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推动大检查的深入开展。

(八)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组织播放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防硫化氢中毒专题片等宣教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组织重点企业对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特别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九)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普法知识竞赛以及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活动。区公安、交通、建委、农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转变思想,改进方式方法,以企业一线员工为主要宣教对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和快速渗透等作用,加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切实提高企业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各乡镇、园区要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及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特别要在企业聚集区域,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宣传挂图,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三)周密组织,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分别于527日和71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安监局(联系人:郭宗才;联系电话:68692780;传真68692820)。

 

 

 

 

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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