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静安办字[2017]24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
5月12日,静海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我区全运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5日
静海区安委办工作会议纪要
(2017年5月12日)
5月12日上午9:00,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李卫国主持召开全运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会议。团泊新城委、团泊镇、大邱庄镇、大丰堆镇、杨成庄乡分管安全生产副职及安监局相关科室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市安监局关于全运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推动会议精神,并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议定事项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将于2017年9月在津举行,届时中央领导将参加开幕、闭幕仪式,我区将有多个场馆承办比赛项目。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全运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的全运会安全生产保障组织,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第十三届运动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静安监管字[2017]17号)文件,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及保障工作。
二、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将赛事场馆和场馆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我区涉及团泊新城委、团泊镇、大邱庄镇、大丰堆镇、杨成庄乡5个乡镇、园区。以上5个单位要摸清场馆及场馆3公里范围内的企业底数,制定企业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3日上午9:00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抽调人员立即开展安全检查,5月底前对赛事场馆及周边3公里企业开展不少于2个轮次的检查。
三、区安监局将抽调执法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从5月15日起对杨成庄乡、团泊新城委、团泊镇、大邱庄镇、大丰堆镇乡上报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同时对上述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行动不力,未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将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