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静安监管字[2018]23号 签发人:王长虹 |
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队:
《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7日
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2017年,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安监局深入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关于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2018年到2020年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不作为不担当的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与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结合起来,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结合起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记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的理念,做到本职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真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对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坚决处理。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为平安静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总结2017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牢固树立“持久战”思想。通过三年的持续整治,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不作为不担当顽疾得到有效遏制;治庸治懒治无为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工作精神在全局蔚然成风,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安监局扎根扎实,汇聚起强大力量。
二、治理范围及治理重点
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治理的铁腕重拳始终对准削弱党的建设、阻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
(一)党的建设弱化。解决是否存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力度欠缺,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等问题,坚决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解决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顶风违纪、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抓班子带队伍是否存在宽松软、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等现象;
(三)执行上级决定不到位。解决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不力,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解决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新“四风”现象;
(五)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措施不力。解决是否存在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八条”政策不力现象,是否存在“重监管,轻服务”的现象,对待企业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让企业、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群众意识淡漠。是否在开展扶贫助困工作中敷衍应付,是否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或群众工作方法不当,导致出现赴市或进京集访、非访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
(七)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不到位。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过程中安全生产审核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
(八)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九)2017年专项治理12项治理重点内容仍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严肃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是局党组牵头,重新梳理明确各科室队工作职责,责任分工细化到人,以局正式文件下发。二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区安监局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使机关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全区安全生产大局。三是要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知识普及、全民参与,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责任、最细致的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是紧盯重点科室、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座谈、走访,充分运用通报、约谈等内部问责方式,形成警示震慑之效,切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给“占着位子混日子”的人安身之地,对不在状态的就换人换位,切实把规矩严起来、作风强起来、效能提起来。坚决执行问责情况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区委专项办报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问责情况。
(二)强化自查自纠,强力破解“中温”症结。局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负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履行好“关键少数”的使命担当,切实转理念改作风勇担责,组织全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工作实际,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疏于监管,对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过程中安全生产审核把关不严不细,执法程序不规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找准找深,并形成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查找出的问题立即纠正整改,对应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该问责的要从严问责。推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区委专项办报送问题线索处置台账。
(三)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一是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加强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期限较长的隐患,加强跟踪检查;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区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是科学制定和落实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制度,落实“四大规范”、“四大保障”和“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四是落实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力量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抓实舆论宣传“主阵地”。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将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反“三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统筹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坚持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事故警示相结合,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局机关干部内部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和学习,局党组将不定期抽查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情况,通过“三会一课”、中心组等集体学习方式,沟通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同时,强化新入职人员思想教育,创造条件让新员工多深入一线,多正面接触矛盾和问题,提升监管执法本领和素质。三是利用《静海安监》报刊、微信网络公众号等多媒体,传递区安监局“不作为不担当三年行动”工作动态,形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设立曝光台,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不作为不担当现象及时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震慑效果。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宣传报道敢作为、敢担当的先进事迹,推广开展专项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局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五)抓好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查找的问题实行整改责任追究制,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对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台账、定期晾晒,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松手、落实不到位不罢休。针对此次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分析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室职责及每一个人员的岗位职责,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和制度化,形成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治理。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不作为不担当三年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持续抓治理,要真正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为实现平安静海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区委统一领导,局党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长虹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树斌、朱千山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办负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整改实效。将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纳入年底干部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考核工作,作为对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将专项治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考核成绩优秀的要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要予以约谈。
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2018年区安监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总结2017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牢固树立“持久战”思想。通过三年的持续整治,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不作为不担当顽疾得到有效遏制;治庸治懒治无为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工作精神在全局蔚然成风,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安监局扎根扎实,汇聚起强大力量。
二、治理重点
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治理的铁腕重拳始终对准削弱党的建设、阻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
(一)党的建设弱化。解决是否存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力度欠缺,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等问题,坚决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解决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顶风违纪、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抓班子带队伍是否存在宽松软、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等现象;
(三)执行上级决定不到位。解决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不力,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解决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新“四风”现象;
(五)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措施不力。解决是否存在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八条”政策不力现象,是否存在“重监管,轻服务”的现象,对待企业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让企业、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群众意识淡漠。是否在开展扶贫助困工作中敷衍应付,是否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或群众工作方法不当,导致出现赴市或进京集访、非访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
(七)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不到位。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过程中安全生产审核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
(八)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九)2017年专项治理12项治理重点内容仍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严肃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是局党组牵头,重新梳理明确各科室队工作职责,责任分工细化到人,以局正式文件下发。二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区安监局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使机关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全区安全生产大局。三是要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知识普及、全民参与,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责任、最细致的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是紧盯重点科室、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座谈、走访,充分运用通报、约谈等内部问责方式,形成警示震慑之效,切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给“占着位子混日子”的人安身之地,对不在状态的就换人换位,切实把规矩严起来、作风强起来、效能提起来。坚决执行问责情况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区委专项办报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问责情况。
(二)强化自查自纠,强力破解“中温”症结。局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负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履行好“关键少数”的使命担当,切实转理念改作风勇担责,组织全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工作实际,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疏于监管,对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过程中安全生产审核把关不严不细,执法程序不规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找准找深,并形成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查找出的问题立即纠正整改,对应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该问责的要从严问责。推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区委专项办报送问题线索处置台账。
(三)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一是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加强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期限较长的隐患,加强跟踪检查;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区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是科学制定和落实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制度,落实“四大规范”、“四大保障”和“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四是落实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力量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抓实舆论宣传“主阵地”。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将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反“三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统筹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坚持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事故警示相结合,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局机关干部内部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和学习,局党组将不定期抽查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情况,通过“三会一课”、中心组等集体学习方式,沟通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同时,强化新入职人员思想教育,创造条件让新员工多深入一线,多正面接触矛盾和问题,提升监管执法本领和素质。三是利用《静海安监》报刊、微信网络公众号等多媒体,传递区安监局“不作为不担当三年行动”工作动态,形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设立曝光台,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不作为不担当现象及时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震慑效果。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宣传报道敢作为、敢担当的先进事迹,推广开展专项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局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五)抓好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查找的问题实行整改责任追究制,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对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台账、定期晾晒,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松手、落实不到位不罢休。针对此次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分析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室职责及每一个人员的岗位职责,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和制度化,形成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长虹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树斌、朱千山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办负责。局党组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专项治理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党组要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和保障重大战略,将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之中,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