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静安监管字[2018]45号 签发人:王长虹 |
关于印发区安监局《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
问题专项治理“中温下冷”症结专项
整治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队:
为深入推进我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特制订了《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2018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6日
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2018年
工 作 方 案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强力破解“中温下冷”症结,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区安监局实际,从10项治理重点任务入手,对党的建设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群众意识淡漠,履行安全生产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坚决予以整治,改作风、勇担当,向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宣战,营造“有为才有位,失责必问责”的良好氛围,确保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区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
1、规定动作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的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实际不够紧密,目标不够明确。落实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不严格,相关资料迟报、漏报,内容不严不实,科室队负责人未亲自把关。未就科室队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多形式、多渠道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形成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照10项治理重点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好,干部群众满意度不高。
2、教育引导不到位。党员干部掌握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应知应会内容不牢固,对我局专项治理推进情况不了解,参与度不高,氛围不浓厚。正反典型宣传力度不够,正向激励、警醒震慑作用不明显,“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的理念没有深入人心,“庸懒散浮拖”“腾挪闪避绕”现象时有发生。
3、问题整改不到位。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够重视,查摆的问题泛泛化,制定的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成效不够显著;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不到位,整改痕迹化管理不规范,建章立制工作滞后;缺乏自我革命精神,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不够积极主动,基层科室存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推也不动”问题。
4、处理问责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缺乏政治担当,不敢动真碰硬,习惯于当“老好人”,回避问题,对问题线索缺乏有效研判,长期“零线索”“零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三、方法步骤
“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工作于2018年8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局党组及科室队要对照“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要敢于认账,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工作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8日前报局党办,由局党办汇总后于8月31日报区委专项办。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局党组将通过座谈、查看科室队会议记录、调阅资料、检查工作等方式,深入了解科室队推进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通报问责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局党组通过检查结果,对我局推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积极宣传推广,对“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期间不认真、走过场的科室队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
局党组及科室队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深挖问题产生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科室队于12月23日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局党办汇总后于12月25日前报区委专项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局领导班子要以此次“中温下冷”症结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区委区政府看齐,认清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及科室队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上率下,以实的招法、硬的措施,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切实解决“中梗阻”,让担当作为的血液流入每一个组织、融入每一个细胞。
3、建立长效机制。注意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分解和梳理各层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面的责任,形成制度成果,为我局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