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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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MB18035934/2020-0008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静安办字[2018]3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静安办字[2018]31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前后,外出旅游、清明祭扫等活动增多,车流、人流激增,交通、消防压力增大,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乡镇、园区,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节日期间隐患排查治理和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现象,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监管,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清明节的特点,重点突出消防、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预防硫化氢中毒、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合理安排好执法检查,确保放假期间安全生产不松劲,执法检查不松扣,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不松懈。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好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每天都有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不间断的排查检查,确保假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监局每天将保证一个执法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随机抽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的节日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格值班管理,加强应急值守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的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在岗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发生各类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问题能及时有效得到处置。此外,放假期间,市安委会将对各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四、细化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工作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于4月8日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送区政府。

2018年4月2日

(联系电话:68156165   联系人: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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