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静安办字[2018]91号
静海区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
11月1日17时许,滨海新区一未交付使用的道路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6死6伤。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立即赶赴现场慰问伤员并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做出批示,要求对全市所有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专项大排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鸿忠书记和国清市长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秋冬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即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入第三季度以来,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由相关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吸取教训,狠抓现场督查检查。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滨海新区 “11·1”交通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秋冬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和道路交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整改落实。
(一)建设施工领域:要对全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落实情况等。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包括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开挖方式、支护方式、脚手架搭设和施工监测方法是否按照专项方案要求进行现场实施等。
3、严查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包括施工前各项准备情况和周边地质检查情况;开挖作业和支护作业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区域设置临空、临边防护设施以及安全通道情况;施工区域与外界是否进行有效隔离,设置隔离警示及安全标志标牌情况;施工各环节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施工是否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测;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等。
4、施工现场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是否有专职安全人员对现场施工进行监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救援设备配备情况;恶劣天气影响下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交通运输领域:强化对公路、桥梁、隧道以及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
1、公路、桥梁、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及养护施工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
2、“两客一危”、出租、公交等运营车辆的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着重对车辆的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3、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强化追责问责。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园区,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如在专项整治期间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秦桐; 联系电话:6815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