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17年静海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静建〔2017〕51号 签发人:古建华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及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2017年天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17年静海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 年4月5日
2017年静海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建委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2017年天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处于持续受控状态。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静海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 长:古建华
副组长:佟德生 桑绍敏 赵宏宇 韩炳谦 曹金波
成 员:张学生 张俊峰 李宗永 孙茂华 韩家凯
办公室设在建管站
各企业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各环节施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扣件进场验收情况;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情况等。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考核情况;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以及落实大整治大排查相关工作情况;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实施的情况。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4月。区建委支队结合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各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至7月。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2月。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结合建设工程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计划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区建委五个建筑市场检查小组分区片全覆盖,对所有再施项目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为进一步强化风险源管理有针对性聘请第三方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对施工起重机械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对本地区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归纳,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区建委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每个环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安全责任一贯到底,层层落实。
(二)突出问题,力求治本。
本区注册施工企业要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项目立即开展安全自查,外地进静企业由项目经理牵头成立项目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要建立长效检查制度,针对不同工程、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季节、不同施工环节确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结合市总队《2017年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计划》,重点开展对项目作业前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预防理念,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强两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格、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四)统筹推进,突出重点。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把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重点聚焦4类重点项目安全监管,即” 聚焦高、大、难、深项目、聚焦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聚焦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聚焦焦新工艺新材料项目;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 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