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现场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静建〔2018〕148号 签发人:韩炳谦
为有效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 号)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8〕29号),《关于印发静海区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安办字【2018】72号要求,区建委制定了《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现场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 年7月27日
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建筑
施工现场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通知要求,区建委为做好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建筑领域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打击无证上岗的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二、治理重点
建筑施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三、治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专项治理行动部署阶段(7 月28 日前完成)。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印发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通过区建委安全监管平台发布有关专项治理信息,要求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8 年7 月28日至年底)。
1.自查自纠行动( 2018 年 8 月 1 0日前完成)。各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如电工及电焊工,可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或登录天津市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右下方“公共服务”-“个人办事”栏中“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对天津市建委颁发的特特种作业证,如建筑电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司索工、施工电梯司机、塔吊电梯吊篮安拆工等特种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建设培训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持有各省市建设厅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登录各省市委托培训机构网站进行查询。 通过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对无证的特种岗位人员立即进行调岗处理;对持假证的人员,追查证件来源、辞退处理,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各企业及项目自查情况以项目为单位分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台账,随时接受监督部门抽查。
2.专项执法行动( 2018 年 8月 10 日至年底)。区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各项目安全监督人员按照安全监督计划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企业自查情况纳入每月监督检查重点,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网信等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合法者权益,保障施工公共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意义。区建委成立由静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区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及有关工作的开展。
(二)畅通举报渠道。区建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各施工企业举报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28941970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各施工企业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施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