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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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静海区燃气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3MB1803710X/2021-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静住建〔2021〕188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房屋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静海区燃气工程安全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有效保障我区燃气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本着“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现决定对我区农村“煤改燃”燃气管线工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监督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安全的用气环境。

二、检查整治范围

静海区内已建成使用的农村“煤改气”燃气管线

三、检查整治重点

1、燃气管线埋管深度问题;

2、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标识问题;

3、燃气管线第三方施工破坏问题;

4、燃气管线防腐及阴极保护装置问题;

5、燃气管线占压问题;

6、架空燃气管线与周围电力、通信等线缆安全间距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整治阶段

8月25日起,全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各自负责建设的燃气项目对照检查整治重点形成排查整治方案,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自行完成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委。完成时限:排查整治方案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委,自查报告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区城管委

(二)部门联合抽查阶段

企业自查工作完成后,区住建委联合区城管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全区燃气工程项目进行抽查,要求随机抽取项目、点位,形成《静海区燃气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9月24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重视程度。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燃气工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2、突出重点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排查整改过程中要做到全面部署、统筹安排,针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薄弱部位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排查,整改措施要具体有力,责任到人,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以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我区燃气工程专项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该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4、落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排查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加大执法和惩戒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要严厉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

   建设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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