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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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静海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的最新要求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2 09:27

为进一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种植补贴和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坚决杜绝虚报、多报、压报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现就做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料的完整性

    各乡镇需要及时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料纸质版包括乡镇汇总表、资金发放明细表、农户登记表、经营主体登记表、大户核查表、静海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承诺书、静海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明白纸,如果有换人的情况需要村里提供说明。需要及时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料电子版包括乡镇汇总表、资金发放明细表、农户登记表、经营主体登记表、公示照片。

(一)乡镇汇总表。乡镇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标题一定要与通知里要求的标题一致。填表人、乡镇长签字和填表时间必须填写,乡镇名称处加盖政府公章。

    (二)资金发放明细表。资金发放明细表纸质版每一页都要加盖政府公章。

    (三农户登记表。农户登记表每一页都要加盖村委会公章。确保农户签字无漏签,如别人代签,需在签名后面写上“代”字。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账号、补贴金额、补贴面积和种植作物等信息要确保准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村委会改正,改正地方加盖村委会公章。确保填表人、村主任签字、填表日期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小组成员签字无漏签。

    (四)经营主体登记表。经营主体登记表每一页都要加盖村委会公章和经营主体公章。确保经营主体签字无漏签。经营主体、身份证号、社保卡账号、补贴金额、补贴面积和种植作物等信息要确保准确,经营主体名称要与流转合同名称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村委会改正,改正地方加盖村委会公章。确保填表人、村主任签字、填表日期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小组成员签字无漏签。村(街)委员会禁止申报补贴,如申报补贴需要以村(街)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名义申报。村(街)委员会代行职能的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五)大户核查表。本乡镇涉及200亩(含200亩)以上面积需要乡镇工作人员核查。大户核查表每一页都要加盖村委会公章。乡镇核查人员签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小组签字、日期等无漏签。核查面积与长、宽要确保准确,大户核查表中分项地块面积总和必须大于或等于上报补贴面积。

    (六)换人说明。发放补贴过程中出现换人情况,村委会需出具说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七)公示。公示公开栏张贴的补贴对象公示信息要包含补贴对象签字列(或在显著位置标注“公示信息已经受益人签字确认”字样),并作为村、镇档案长期留存。同步张贴“补贴政策明白纸”,与补贴对象公示信息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地点不少于2处,公示中要写明区级和镇主管部门的名称、办公地点和电话 (村属地块在耕地所在村榜公示,非村属地块要在耕地所在乡镇张榜公示)。公示照片电子版及时上报。

    (八)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农户姓名、经营主体名称在农户登记表、其它经营主体登记表、大户登记面积核查表、资金发放表等相对应表格中须保持一致。

2.补贴面积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例:xx.x)。

    3.统一单位:面积(亩)、金额(元)。

    4.统一面积换算方式:xx(平米)×0.0015=xx(亩)、1(公顷)=15(亩)。

5.电子版中录入的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社保卡号、银行卡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合计等信息格式为文本,确保前后无分隔符或空格等特殊符号,不得套用公式录入,不得通过设置单元格格式进行小数位保留。

    6、确保上报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出现同一地块、同一批次多人登记行为。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乡镇在登记造册、公示、资金兑付等关键时段,利用村大喇叭广播、区电视台、区电台及区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补贴政策,增加社会影响力。

    三、定期开展警示教育。

    乡镇、开发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

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增强基层特别是村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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