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规范应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建立健全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辖区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桥梁设施正常运行。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蔡公庄镇处置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蔡公庄镇辖区内,须由本镇处置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造成道路桥梁设施服务功能丧失或减弱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专业负责。按照蔡公庄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各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应工作。建立统一指挥、专业负责、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道路桥梁应急管理机制。
(2)坚持安全至上,抢通为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足道路桥梁抢险保通,科学、合理、高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减少交通出行影响。
(3)坚持权属管理、分级负责。定期开展道路桥梁设施隐患排查,坚决落实隐患整改,加强预警监测,做好风险分析,组织应急演练,落实人员培训,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防控处置能力。
1.5 事件分级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2.1.1 设立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道桥指挥部),组织指挥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道桥指挥部总指挥由蔡公庄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蔡公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委员、分管城建工作副镇长担任。
2.1.2 道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蔡公庄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政府关于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配合上级政府开展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一般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
2.2 办事机构
2.2.1 道桥指挥部下设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道桥指挥部办公室)。道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办主任担任。
2.2.2 道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道桥指挥部日常工作,开展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组织落实道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组织召开道路桥梁应急工作联席会和联络员会议;组建道路桥梁应急专家队伍;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向道桥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相关单位对道路桥梁设施进行修复;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城建办:负责履行道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受损道路桥梁抢修及保通;组织对受损供热、燃气设施进行抢修;负责建立道路桥梁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管理;负责组织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周边范围进行卫生清扫。
安监办:参与指导一般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现场处置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在事故现场周边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地域的交通管制、疏导,疏散群众、车辆,引导应急救援车队、设备车辆,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参与事故调查;维护公共秩序。
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救援工作;负责指挥道路设施突发事件所在地消防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处置。
财政所:负责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资金保障。
卫计办: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道桥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民政办:负责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
宣传办: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发布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对因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损毁的电力设备管线进行抢修恢复,负责抢修现场临时用电供给。
农业办:负责指导有关单位配合做好跨河桥梁垮塌、沿河道路毁坏等涉及水务部门的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因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供水、排水管线进行抢修恢复。因地震灾害造成的道路桥梁设施损毁所引起的突发事件,负责震情速报、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负责提供余震监测信息。
市场监管所:负责协调办理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抢险特种设备改装作业相关手续。
交通部门:建立健全运输能力应急调度机制,配合做好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优先运送;配合做好因公共汽车等碰撞桥梁引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
2.4.1 发生一般道路桥梁突发事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或事件超出蔡公庄镇的处置能力,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现场指挥工作。
2.4.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道桥指挥部具体要求,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转移疏散、治安维护等工作。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
2.5 工作组
道桥指挥部根据响应级别及工作需要成立下述全部或部分专项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政府办牵头,会同安监办、城建办、宣传办等相关单位。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道桥指挥部要求,起草向蔡公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文件;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道路桥梁抢通组:由城建办牵头,会同安监办、消防部门、综治办等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道路桥梁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调集应急队伍、机械、物资参与抢险;拟定抢修救灾资金补助方案;调查掌握道路桥梁受灾情况;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组:由交管部门牵头,会同城建办、卫计办、政府办等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设备、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宣传办负责,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照道桥指挥部要求,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监督管理舆情,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政府办、城建办、安监办、财政所、民政办、农业办、电力公司等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恢复重建组:由城建办牵头,会同安监办、消防部门、综治办等相关单位。负责道路桥梁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受损道路、桥梁及其他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 风险防控
3.1.1 定期开展道路桥梁检查检测,及时掌握道桥设施技术运行状况,分析设施运行风险,制定相应措施。
3.1.2 加强道桥设施养护维修,及时采取大中修、小修、预防性养护等一系列手段消除设施病害,延长设施使用周期,保证道路桥梁抵御突发事件能力。
3.1.3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原则,定期开展道路桥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于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立即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道路桥梁设施进行封闭、限行,并采取有效临时性保护措施,建立隐患清单,确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2 监测
3.2.1 加强外部信息监测。及时与气象、地震、水务、应急、交通运输、规划、生态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可能造成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3.2.2 加强重大隐患监测。明确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桥梁设施进行监测和定期巡检,重点对风险源扩展情况、防范措施实施情况、已整改措施有效情况等进行监测和检查。
3.3 预警
及时收集、整理外部预警信息和行业预警信息,对各种灾害、事故可能对道路桥梁设施造成影响程度进行综合研判,依据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预警分级标准及时确定预警等级,统筹运用各类信息传播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外部预警信息:气象、地震、水务、规划等部门发布的气象、地震、地质、洪涝等灾害预警。
行业预警信息:道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道路巡查部门提供的设施垮塌、损坏、中断等信息。
3.3.1 预警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标示。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3.3.2 发布预警信息。当可预警的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黄色、蓝色预警由事发地所在区道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送道桥指挥部办公室。
红色、橙色预警由道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应当组织人员逐户告知。
3.3.3 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发布蓝色预警时,道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总指挥到位,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岗,道路桥梁应急队伍全体到位集结待命,道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岗,随时关注预警发展情况;
②道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防御响应工作。
③城建办对涉灾道路桥梁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评估设施风险状况。
④蔡公庄镇各相关部门进入应急准备状态,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保证通信畅通,收集、研判各行业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本部门应急防御准备工作。
⑤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工具,做好应急准备。
⑥向社会公众发布防灾避险提示性、建议性信息。
⑦根据情况,配合交管、水务、交通等部门对涉灾道路桥梁进行全部或部分断交、封闭,做好交通疏导。
⑧其他保障道路桥梁设施安全的措施。
(2)发布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后,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道桥指挥部总指挥到位,道路桥梁应急队伍全体到位集结待命,按照上级指挥部要求部署防御响应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工作。
其他保障道路桥梁设施安全的措施。
3.3.4 预警调整与解除
道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可预警突发事件对道路桥梁设施影响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会商,按照分级标准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报请市、区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不会造成道路桥梁损坏时,立即报请市、区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
4.1 信息报告
4.1.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路段设施养护管理单位立即向蔡公庄镇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道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2 道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进行报告,同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并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上级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
4.1.3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2 先期处置
事发路段设施养护管理单位应首先到达事故现场,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行动。对受损的道路桥梁设施实施临时加固防护,配合交管部门对受损设施区域周边进行封闭同时进行交通疏导。
5.1 响应分级
根据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权属范围和处置能力,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2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等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等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5.1.1 一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桥梁突发事件时,由上级政府进行决策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启动本镇一级应急相应,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应急工作。
5.1.2 二级应急响应
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单位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向道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道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故发展变化,当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超出本镇应急处置能力时,指挥部视情请求上级政府支持援助。
5.2 处置措施
当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道桥指挥部根据响应级别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5.2.1 一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由总指挥启动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蔡公庄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待上级政府应急处置人员到达后,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下进行协同处置,执行上级政府的处置决定。
5.2.2二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1)运输保障组组织城建、卫计、交通部门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
(2)道路桥梁抢通组组织城建、安监、消防、综治等部门迅速查明道路桥梁设施受损部位、受损程度,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对受损设施区域周边进行封闭,同时进行交通疏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运输保障组组织城建、卫计、交通部门迅速组织调度抢险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物资转运,确保人员及时救治,物资及时到达。
(5)道路桥梁抢通组组织城建、道路养护部门抢修损坏的道路桥梁设施。
(6)新闻宣传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新闻采访报道,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照道桥指挥部要求,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8)道桥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5.3 应急结束
5.3.1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总结评估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现场勘查,专家评估后,确定受损道路桥梁设施修复完成或受损部分对周边区域影响得到完全控制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3.2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由上级道桥指挥部按程序宣布应急结束。一般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蔡公庄镇道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3.3 应急结束后,道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单位解除应急措施。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恢复重建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设施权属,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对受损道路桥梁设施进行维修加固,对毁损道路桥梁设施进行重建。
6.2 调查评估
道桥指挥部按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处置权限,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调查小组,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应对过程、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提交上级政府。
7.1 应急队伍保障
道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道路桥梁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各应急队伍根据本预案要求,加强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发挥其在应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7.2 物资设备保障
城建办应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7.2.1 物资设备种类
应急物资包括道路桥梁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道路桥梁抢通物资主要包括装配式钢桥、大型型钢、钢板、钢管桩、木材等;救援物资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
7.2.2 物资设备管理
应急物资设备由道桥指挥部统一监督管理,城建办进行代储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储备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
7.3 资金保障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应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由城建办提出,经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7.4 宣传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宣传普及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组织应急队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队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8.1 名词解释
本预案中道路桥梁是指蔡公庄镇辖区内实施管理的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道路设施是指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各种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设施是指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地道、隧道等各种桥梁。
8.2 责任和奖惩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8.3.1 对于在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3.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经评审通过,由蔡公庄镇政府批准发布后,按规定报天津市静海区应急局备案。
8.3.3维护和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蔡公庄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
8.3.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蔡公庄镇道路桥梁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
天津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一)城市快速路、城市桥梁因路面塌陷、桥梁倾覆、垮塌、断裂等事故导致设施完全阻断,对事故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
(二)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一)城市快速路道路、桥梁设施因路面塌陷、桥梁倾覆、垮塌、断裂等事故导致部分阻断、主干路完全阻断,对较大区域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
(二)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一)城市主干路因路面塌陷、翻浆等事故导致部分车道阻断,城市次干道完全阻断,对局部区域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
(二)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一)城市次干道因路面塌陷、翻浆等事故导致部分车道阻断,城市支路及背街里巷道路完全阻断,对局部区域道路交通造成明显影响,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
(二)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注: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