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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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除雪防滑工作预案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7 10:06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

除雪防滑工作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蔡公庄镇除雪防滑工作,提高降雪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防滑工作体系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市容环境的影响,确保雪后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等法律法规、有关预案及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镇应对除雪防滑工作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蔡公庄镇行政范围内公路、车站、机场等区域的除雪防滑工作。其他区域视情况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以雪为令,闻雪而动,专业为主,社会为辅。

(3)清融结合,科学作业,分清主次,先通后畅。

2 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2.1.1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除雪防滑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指挥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各分管副镇长担任。

2.1.2 除雪防滑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除雪防滑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确定除雪防滑工作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分部及各工作组,检查指导开展除雪防滑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除雪防滑工作预案,并组织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2.2办事机构

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办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是: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分部及各工作组,检查指导开展除雪防滑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除雪防滑工作预案,并组织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2.3.1 除雪防滑指挥部成员单位为:政府办、宣传办、安全办、卫计办、综治办、城建办、财政所、劳动所、工会、蔡公庄镇办公室、蔡公庄镇巡查室、公安部门(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新区派出所、城关派出所)、交管部门(东城交警大队)。

2.3.2 成员单位按照除雪防滑指挥部部署和除雪防滑工作预案落实本单位、本系统的除雪防滑工作职责,完成除雪防滑指挥部下达的除雪防滑任务。

城建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推动城市管理系统的除雪防滑工作;调度大型除雪防滑设备,协调跨区域临时性除雪防滑工作;监督落实园林绿地、绿化带等区域的冬季除雪防滑防盐防护工作;推动沿街社会单位落实除雪防滑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雪后市容环境恢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动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项目工地的除雪防滑工作;协助做好大型空地积雪临时堆放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公路道路除雪防滑工作;指导推动辖区经营区域内的除雪防滑工作;配合协调机场的除雪防滑工作。

卫计办:负责发生灾害性降雪时的医疗救援保障工作。

教育办:负责组织全镇学校校区内的除雪防滑工作;根据雪情及上级部署决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时间。

农业办:负责提供适合倾倒积雪的污水井位,协调解决污雪排放渠道;加强除雪防滑期间排水设施的巡视检查,严控向雨水井和河道排放污雪。

公安部门:负责指挥疏导降雪天气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清融雪作业车辆的通行;负责雪后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的清洗。

宣传办:负责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及时发布除雪防滑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单位和村民、居民积极主动参与除雪防滑工作。

安监办:负责指导全除雪防滑应急体系建设;协助除雪防滑指挥部开展灾害性降雪的应对工作。

2.4 工作组

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个工作组,按职责分别做好除雪防滑相关工作。

(1)综合协调保障组:负责做好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人员在完成除雪防滑组织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专业除雪防滑推动组:负责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接收气象信息、掌握降雪状况、起草清雪指令、动态收集除雪防滑进展情况,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专业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3)巡查检查监督组:负责对全除雪防滑工作进度、组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监督工作。

4)园林绿化监督组:负责除雪防滑作业过程中园林绿化的管理和防护的监督检查及除雪防滑推动工作。

5)环境秩序协调组:负责社会除雪防滑工作的推动,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沿街社会单位清雪执法检查;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协调监督。

6)宣传报道组:负责全除雪防滑工作信息简报的收集汇总起草工作;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内部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的统一发布和组织工作。

3预警

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雪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表示暴雪红色预警、暴雪橙色预警、暴雪黄色预警、暴雪蓝色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

(1)一级(暴雪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2)二级(暴雪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3)三级(暴雪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4)四级(暴雪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4 信息报告

除雪防滑指挥部建立除雪防滑工作动态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降雪重大风险隐患,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

对于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对情况复杂、后续工作时间较长的降雪,实行“日报告”制度。对于镇党委、政府要求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针对无重大风险隐患的全市性降雪,除雪防滑指挥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上级指挥部下达指令后,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每间隔4小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除雪防滑工作进度、除雪防滑工作信息和简报,确保上级指挥部及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全市除雪防滑工作;针对区域性降雪,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除雪防滑工作开展情况、除雪防滑进度和完成情况。

5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全市性降雪,在除雪防滑指挥统一指挥下,按“四级预警、三级响应”的要求,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应。区域性降雪,由除雪防滑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5.2 响应措施

5.2.1 一级应急响应

当一、二级暴雪预警发布,由镇长指挥全除雪防滑应对处置工作。除雪防滑指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上级政府对除雪防滑工作的部署情况、决策及命令结合蔡公庄镇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除雪防滑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防滑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防滑队伍全员上岗,专业除雪防滑车辆设备全面开展作业。

城建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推动城市管理系统的除雪防滑工作;调度大型除雪防滑设备,协调跨区域临时性除雪防滑工作;监督落实园林绿地、绿化带等区域的冬季除雪防滑防盐防护工作;推动沿街社会单位落实除雪防滑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雪后市容环境恢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动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项目工地的除雪防滑工作;协助做好大型空地积雪临时堆放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公路道路的除雪防滑工作;指导推动辖区经营区域内的除雪防滑工作;配合协调机场的除雪防滑工作。

卫计办负责发生灾害性降雪时的医疗救援保障工作。

教育办负责组织全学校校区内的除雪防滑工作;根据雪情及上级部署决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时间。

农业办负责提供适合倾倒积雪的污水井位,协调解决污雪排放渠道;加强除雪防滑期间排水设施的巡视检查,严控向雨水井和河道排放污雪。

公安部门负责指挥疏导降雪天气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清融雪作业车辆的通行;负责雪后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的清洗。

宣传办负责利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及时发布除雪防滑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单位和村民、居民积极主动参与除雪防滑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协助除雪防滑指挥部开展除雪防滑相关工作。

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员上岗保障除雪防滑工作的顺利完成。

综合协调保障组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及时沟通联络,做好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专业除雪防滑推动组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专业指导,及时做好调度。

巡查检查监督组及时对除雪防滑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做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

环境秩序协调组及时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沿街社会单位及其他重点区域的清雪执法检查。

宣传报道组做好除雪防滑信息的整理报送和社会除雪防滑的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除雪防滑相关保障工作。

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领导同志要求,确定除雪防滑工作完成时限,除雪防滑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雪后市容环境面貌恢复工作。

5.2.2 二级应急响应

当三级暴雪预警发布,由镇长指挥全除雪防滑应对处置工作。除雪防滑指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上级政府对除雪防滑工作的部署情况、决策及命令结合蔡公庄镇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除雪防滑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防滑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防滑队伍全员上岗,专业除雪防滑车辆设备全面开展作业。

城建办组织、推动和监督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除雪防滑工作;视情况调度大型除雪防滑设备,协调跨区域临时性除雪防滑工作;推动沿街社会单位落实除雪防滑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动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项目工地的除雪防滑工作;协助做好大型空地积雪临时堆放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公路道路的除雪防滑工作;指导推动辖区经营区域内的除雪防滑工作;配合协调机场的除雪防滑工作。

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疏导工作,保障清融雪作业车辆的通行。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市清雪指挥部开展除雪防滑相关工作。

(2)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员上岗保障除雪防滑工作的顺利完成。

综合协调保障组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及时沟通联络,做好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专业除雪防滑推动组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专业指导,及时做好调度。

巡查检查监督组及时对除雪防滑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做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

环境秩序协调组及时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沿街社会单位及其他重点区域的清雪执法检查。

宣传报道组做好除雪防滑信息的整理报送和社会除雪防滑的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除雪防滑相关保障工作。

(3)除雪防滑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雪防滑工作完成时限,除雪防滑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恢复雪后市容环境面貌。

5.2.3 三级应急响应

当四级暴雪预警发布,由镇长指挥全除雪防滑应对处置工作。除雪防滑指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上级政府对除雪防滑工作的部署情况、决策及命令结合蔡公庄镇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除雪防滑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除雪防滑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防滑队伍全员上岗,专业除雪防滑车辆设备全面开展工作。

城建办组织、推动和监督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除雪防滑工作;推动沿街社会单位落实除雪防滑责任。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公路道路除雪防滑工作;指导推动辖区经营区域内的除雪防滑工作;配合协调机场的除雪防滑工作。

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疏导工作,保障清融雪作业车辆的通行。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协助除雪防滑指挥部开展除雪防滑相关工作。

(2)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员上岗保障除雪防滑工作的顺利完成。

综合协调保障组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及时沟通联络,做好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专业除雪防滑推动组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专业指导,及时做好调度。

环境秩序协调组及时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沿街社会单位及其他重点区域的清雪执法检查。

其他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除雪防滑相关保障工作。

(3)除雪防滑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雪防滑工作完成时限,除雪防滑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恢复雪后市容环境面貌。

5.3其他降雪的应对

其他降雪是指暴雪预警级别以下的降雪。小雪:是指下雪时水平能见距离等于或大于1000米,地面积雪深度在3厘米以下,24小时降雪量在0.1—2.4毫米之间。中雪:是指下雪时水平能见距离在500—1000米之间,地面积雪深度为3—5厘米,24小时降雪量达2.5—4.9毫米。大雪:是指下雪时能见度很差,水平能见距离小于500米,地面积雪深度等于或大于5厘米,24小时降雪量达5.0—9.9毫米。根据降雪程度,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向除雪防滑指挥部报告,由除雪防滑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开展除雪防滑工作。

5.3.1 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除雪防滑指挥部报告雪情,根据降雪量、气温和道路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发布有关除雪防滑工作指令。

5.3.2除雪防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除雪防滑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防滑队伍和除雪防滑车辆设备按要求开展除雪防滑工作。

5.3.3 除雪防滑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除雪防滑应对工作。

5.3.4 原则上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完成除雪防滑工作。

5.4 信息发布

全镇除雪防滑工作对外信息发布和对内信息简报由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报道组负责,经除雪防滑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5.5 应急响应终止

5.5.1 市气象局发布灾害性降雪预警降低或解除预警后,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清雪指挥部根据除雪防滑情况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其他降雪的响应终止由除雪防滑指挥部根据除雪防滑情况确定。

5.5.2 除雪防滑工作结束后,除雪防滑指挥部及时组织雪后市容环境卫生恢复工作,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绿化防寒风挡、交通隔离栅栏、道路地袱、声屏障、桥梁栏杆等设施的清洗恢复工作。

6除雪防滑要求

6.1专业除雪防滑

专业除雪防滑主要以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的专业作业队伍为主开展除雪防滑作业。

6.1.1 除雪防滑作业程序

根据《天津市城市道路除雪工作导则》要求,城市道路按照“先立交桥、高架路,后涵洞”、“先主干,后支路”、“先打通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展开;国市干线(高速公路)按照“雪中融、雪后清”要求,边融边清,及时清除积雪和路面结冰。做到指挥科学严密,作业组织有序,除雪防滑快速高效。

6.1.2 除雪防滑作业方式

除雪防滑作业采用“清雪为主、融雪为辅、清融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机械化物理清雪范围,合理使用环保型融雪剂。物理清雪时应使用扫雪车、除雪防滑车、抛雪机等机械进行联动作业,合理消纳积雪;融雪作业时应根据降雪量大小及当日气象预报温度,科学配比融雪剂浓度,做到精准喷洒;使用撒布机撒布作业的,应做到均匀、适量、有效;人行便道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进行物理清雪,禁止使用氯盐类融雪剂。

6.2社会除雪防滑

6.2.1 社会除雪防滑主要为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村民在责任区或指定范围内进行的义务除雪防滑

6.2.2 机场、车站、广场、集贸市场、停(存)车场等地区的积雪,由管理(主办)单位负责清除;胡同里巷、居民小区的积雪,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发动居民群众清除,其中物业小区的积雪由居委会监督物业公司清除。

6.2.3 城市道路采用物理清雪时,清除的净雪就近堆入树穴、花坛绿地或空地;采用融雪剂融雪时,禁止将含有各类融雪剂的污雪堆入绿地、花坛、树穴或排入收水井。居民区清雪严禁使用融雪剂,严禁积雪外运或抛入道路。

6.2.4 各类除雪防滑作业,禁止向景观河道和其他行洪河道内排放积雪;禁止在排水设施、果皮箱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禁止向道路路面抛洒积雪。

6.2.5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区冬季除雪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7应急保障

7.1组织保障

除雪防滑工作由除雪防滑指挥部统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除雪防滑工作责任和任务。建立基层通讯指挥网络,一旦发生雪情,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在降雪和除雪防滑作业期间,应在岗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

7.2人员物资保障

建立与除雪防滑工作需求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各类专业除雪防滑作业车辆、融雪剂及融盐池等,要在入冬前全部准备就绪,确保车辆车况良好、融雪剂储备充足、融盐池调配到位、积雪消纳场地选定,确保降雪后迅速展开清融雪作业。

7.3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保障降雪应对工作所需经费。降雪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7.4宣传培训

除雪防滑指挥部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镇冬季除雪防滑工作会议,对年度除雪防滑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除雪防滑工作预案相关内容进行集中培训,确保除雪防滑工作科学高效完成。

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对除雪防滑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跟踪报道,为全镇除雪防滑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8附则

8.1 本预案解释工作由镇城建办承担。

8.2 除雪防滑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变化,适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作出修订后报蔡公庄镇政府审批。

8.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