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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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29 09:20

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8月,朝阳街道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依据,以主动公开、高效便民、积极创新为出发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2021年度根据本街道工作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结合工作实际,朝阳街道办事处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渠道的知晓率,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