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定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意见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2015)7号)第十六条 参保患者因病就医时,因故发生的垫付医药费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报报销。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
1、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将申报的垫付医疗费所需材料递交所在街道(乡镇)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街(乡镇)服务机构做完退休人员登记后,将垫付医疗费信息录入医保报销系统并向所属区医保分中心报送材料,经所属区医保分中心审核、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从统筹基金中拨付参保人账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转参保人账户。
2、在街道(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街道(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参保街(乡镇)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街(乡镇)服务机构将垫付医疗费信息录入医保报销系统并向所属区医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报送材料,经所属区医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从统筹基金中拨付参保人账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转参保人账户。
3、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申请报销垫付医疗费。在市内六区、环城4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14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参保区医保分中心,区医保分中心审核、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从医保基金中拨付参保人账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转参保人账户。在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汉沽、大港等7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参保区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从统筹基金中拨付参保人账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转参保人账户。
【受理单位】
1、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经街道(乡镇)申报至所在地分中心办理。
2、在街道(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经街道(乡镇)申报至所在地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办理。
3、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由学校或本人,申报至医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分中心(具体受理单位见【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办理。
【办理材料】
1.住院全额垫付医疗费
①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②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汇总明细);
③诊断证明原件或住院病案首页和出院记录复印件(医院盖章或确认)1份;
④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将报销费用拨付银行,办结业务。
【查询方式】
可在全市各医保分中心查询;可在“金医宝”app查询。
【评价渠道】社会监督员综合评价、设置问卷调查、窗口评价器、电话咨询举报投诉等方式和渠道进行。
【分中心办理机构及咨询投诉】
办理机构 |
咨询、受理地点及窗口号 |
大厅办公时间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和平分中心 |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天赐园8号楼底商北侧三楼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3226315 |
23226315 |
河东分中心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层)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4237631 |
24237631 |
河西分中心 |
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88271209 |
88271209 |
南开分中心 |
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7686908 |
27686908 |
河北分中心 |
天津市河北区东六经路28号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6292962 |
26292970 |
红桥分中心 |
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3号楼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87702790 |
87702790 |
东丽分中心 |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东丽区法院对面)二层大厅2、3号窗口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4394490 |
24394490 |
西青分中心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二层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7922689 |
27922689 |
津南分中心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8546728 |
28546728 |
北辰分中心 |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仓桥旁)北辰大厦A座三楼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6819423 |
26819423 |
塘沽分中心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和平北路30号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5863697 |
25863697 |
汉沽分中心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国家庄街6号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5662360 |
25662360 |
大港分中心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欣街60号 |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
25990812 |
63370038 |
开发区分中心 |
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东区E4A |
工作日(8:30-17:30)(除冬季外)冬季工作日(8:30-17:00) |
66370719 |
66370719 |
保税区分中心 |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一楼2号厅 |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
84906469 |
84906469 |
高新区分中心 |
天津市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层大厅 |
工作日 (8:30-17:00) |
83715662 |
83715662 |
武清分中心 |
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辅道1118号 |
工作日 (8:30-17:00) |
29360055 |
29360055 |
宁河分中心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东侧(区委党校旁) |
工作日 (8:30-17:00) |
69585353 |
69585353 |
静海分中心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和山路8号增1号(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和山路南侧广海道西侧) |
工作日 (8:30-17:00) |
28934850 |
28934850 |
宝坻分中心 |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
工作日 (8:30-17:00) |
29998813 |
29998813 |
蓟州分中心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 |
工作日 (8:30-17:00) |
22772009 |
22772009 |
【备注】
以上办事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