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政发〔2020〕6号
独流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工作计划
根据《静海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文件要求,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独流镇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压紧压实“硬责任”,严格落实“硬指标”,强力落实“硬措施”,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大力调整“四个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大幅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协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重点任务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并重,调整产业、布局、能源和交通运输“四大”结构,深化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新建项目“五控”治理,强化精细化管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调整产业结构。严禁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产能,实施严格的产能置换办法。(责任部门:企业办)
2.调整布局结构。加快破解“园区围城”,完成独流镇工业区提升改造任务,力争5月底前完成园区规划环评,12月底完成园区提升改造。(责任部门:企业办、城建办)
3.调整能源结构。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加大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动态排查力度,确保完成改造的应用尽用;按照因地制宜、应改尽改的原则,实现商业活动散煤治理无盲区、全覆盖。禁止新建燃煤工业锅炉或其他用途6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责任部门:市容办、企业办)
4.控制燃煤污染。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流动售卖散煤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企业办、市场监管所)
5.控制工业污染。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组织落实好各项臭氧防控措施。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水平,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工业涂装及包装印刷行业原辅料替代,开展重点企业“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狠抓干洗服务和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检查。(责任部门:企业办)
6.控制扬尘等面源污染。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培训力度和频次,强化施工扬尘常态化、闭环式管控力度。落实渣土源头监管、过程监管,实现智能渣土车全覆盖,严厉整治渣土车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加强镇域内裸露地面、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点位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责任部门:城建办)
7、强化道路清洗扫保。加强镇区主干道路扫保工作。由镇卫生队负责镇区主要干道的扫保工作,每天早晚2次,保证道路无积尘、无杂物、无垃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安排洒水车对镇区主要干道进行洒水降尘作业,每天2次以上,不少于6小时。同时,加强村街道路扫保工作。各村街保洁员负责清扫责任区域内的胡同里巷、居民区,道路,做到每日按时清扫保洁,确保责任区域内无卫生死角、无极尘、无暴露垃圾。(责任部门:市容办)
8.严禁秸秆、荒草、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焚烧火点的巡查和执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责任部门:农业办)
9.加大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发现违规经营的坚决取缔;各餐饮经营单位及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发现未安装的立即停业整顿,对已安装的餐饮单位,加强动态管控,确保设施与排风扇同步正常运行(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10.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把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替代。(责任部门:企业办)
11.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严防死守,确保企业限产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对重污染预警期间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停用国四标准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等管控要求。(责任部门:企业办)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并举,调整工业、种植、养殖三个结构,治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三类废水,扩大水流、河道、湿地三个容量,严格设施排口、入河排污口管控,深入实施入海河流“一河一策”,确保入海河流稳定消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严格供水全过程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
1.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继续完成农村饮水提质增效暨城市自来水村村通工程,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城建办)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风险管控、底线思维,聚焦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确保安全利用;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效控制农业面源和全市地下水污染,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1.全面推进土壤环境详查及监测。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统一部署,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设置长期定位监测。(责任部门:农业办)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统一部署,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划定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少,土壤环境质量不降。(责任部门:农业办)
3.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用农药,农药使用总量和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完成全镇户厕提升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水环境管理,继续开展河长制检查考核,完成相关村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镇域内黑臭水体的治理主体工程,长效保持,防止反弹反复。(责任部门:农业办、市容办)
4.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全镇生活垃圾处理得到妥善解决,规划保留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责任部门:市容办、企业办)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工业污染源、加油站、农业污染源等污染源企业(区域)清单,完成地下水污染源排查工作。(责任部门:企业办、农业办)
三、工作要求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以赴、砥砺前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压紧压实“硬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围绕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治理任务、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以严格管理促环境质量改善;各企业要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以减少排放保环境质量改善。
(二)严格落实“硬指标”。各部门要咬定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治理各项指标要求,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大气污染防治要坚持结构调整控增量、工程治理减存量、预警应急降峰值、联防联控阻传输,深化精细化管理;水污染防治要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强化“三水共治”;土壤污染防治要坚持聚焦风险防控,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确保农用地、建设用地、固废危废、核与辐射的“事故零发”。
(三)强力落实“硬措施”。实施工作调度机制,对攻坚战进行跟踪、调度、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挥专项督查的时效性,奔着问题去,采取短平快专项督察、点穴式督察,见事见人见效;针对“压力传导不够”“水流不到头”的问题,加大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实行上追下问,将问责范围下延一级。
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独流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战指挥部
为完成《独流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成立独流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一、独流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总 指 挥:刘存本
副总指挥:孙 震、郝丽萍、朱永恒、赵金星、吕源冬
工作组组长:尚用革、张宝军
总指挥部设立3个分指挥部和2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的总体协调、推动、督查,分指挥部设在各责任部门,负责各项任务的协调、推动、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独流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分指挥部
(一)蓝天保卫战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孙 震、郝丽萍、朱永恒、赵金星、吕源冬
责任部门:企业办、农业办、市容办、城建办、执法大队
责 任 人:赵长龙、尚永彬、王启超、武华龙
(二)碧水保卫战分指挥部
指 挥 长:赵金星
责任部门:城建办
责 任 人:武华龙
(三)净土保卫战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孙 震、郝丽萍、朱永恒
责任部门:企业办、农业办、市容办
责 任 人:赵长龙、尚永彬、王启超
总指挥部下设2个工作组和10个分指挥部。
三、独流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组
(一)纪检组:
纪检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尚用革同志兼任,负责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经常性考察,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二)宣传组:
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委员张宝军同志兼任,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营造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