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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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独流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9 09:58

2022年我镇执法大队在区执法局和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队人员的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推进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的完成了上级部门交给予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积累经验、改进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好的开展和促进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

(一)端正思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保持执法队伍的先进性。组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25次,预考2次,并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2022年度累计7人取得执法证件,通过率达到100%,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根据人员情况,配置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设会议室、案件审理室、仓库,执法人员保证一人一桌椅,配备工作必需的办公、通讯、取证设备,配有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打印)机、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测量工具等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整理存储执法影像。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实现队伍管理的规范化。

1、制定及监督落实了《独流镇执法大队治理占路经营流程》、《执法流程图》、《案卷顺序图》、《车辆管理》、《考勤管理》、《考核管理》、《廉政建设》等多项管理制度,使规章制度涉及到队伍整体建设的各个角落,保证对队伍各方面的管理有的放矢。规范每名同志们的行为,逐步强化队伍内部管理。由办公室配合大队不定期对本镇人员上岗、执勤着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的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情况。按规定的奖罚标准对每一名同志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进行量化考核评比,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以廉政建设为重点,加强法纪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加强法纪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为开创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提供政治保证。一年来,全队上下提高了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个人的本职工作中,促进了全队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提高。

3、民主管理,营造和谐队伍。一年来,大队班子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建立并落实议事、决策制度。民主出智慧,所以遇事前召开议事会来征求大家意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有效避免“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随时修正队伍的发展方向、解决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培养同志们的责任意识及主人翁精神。

    二、完成执法任务,发挥执法监督职能

按照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任务分解,结合工作实际,在明确工作责任和突出工作重点等方面下大气力,持续抓好环境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有效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主动对接区规自局、交通局,对新 104 国道两侧 6处违规临时饭店予以拆除,落实创文创卫责任开展街道清整。制定出台《独流镇流动经营食品摊贩限时限地管理暂行规定》《独流镇临街门店单位、住户“门前三包”规定》《独流镇集市管理公告》,与户门脸店铺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 7次清窗贴、清理占路经营、落实门前三包集中行动。

对于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治理,全年协同配合各部门开展执法检查,配合文卫办、企业办、农业办、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等部门开展“双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非法捕捞鱼虫、“七小”行业疫情防控、殡葬行业等各类检查78次,查处销售违规殡葬用品7次,罚没相关纸制品共计4车。积极配合区交通局开展乱占停车位治理,中考期间配合教育局、交通局进行道路管制。

从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入手,因势利导,执法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对占路经营、乱倒垃圾等行为坚持教育宣传为主,行政处罚为辅,要求执法队员文明执法。全年清理始终零散摊点2710起,疏导规范临时摊点140处;清理店外堆放1440起,清理取缔店外经营、流动经营行为570起。并先后整治独流镇菜市场占道秩序,规范了大集秩序,彻底清除十字街交叉路口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和平街及民主街道路乱停车占道现象得到进一步治理。加大对乱贴乱画和破坏市政设施等严重影响城市文明行为的集中整治。全年共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13次,清理乱堆乱放、乱吊乱挂问题80余处、清理“野广告”59次,督促业主更换店招店牌12块,使辖区环境容貌有明显改观。

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认真贯彻落实区、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力控发生事故、杜绝较大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规划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店招设计、渣土清运、环境卫生行业)、镇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城市管理执法、市政维修工程、城市高空广告牌、夜市及综合市场等,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全面排查,逐一整改。针对舆情回应、水务、燃气和环保事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统一的程序标准和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自查,各部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部门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要围绕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自查,并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立行立改。开展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进行督查,对没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重点隐患的整治情况要跟踪检查督查,确保检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和死角。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送达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积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贯彻法制审核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均按照规定报请镇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核。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先行自查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对象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五、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对监管依据中原则性、抽象性、弹性条款或裁量幅度较大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积极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在行政执法中坚持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统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据上位法律规范和自身权限,将涉及弹性裁量条款的模糊概念再具体、再明确,制定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评价使用标准。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经相应的法制机构审核后,由办案人员、法制机构负责人及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进一步限制自由裁量权使用,规范其范围、种类、幅度,最大限度把控基准裁量尺度,力争从源头上防范与杜绝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

六、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以整治垃圾分类、占道经营、乱贴广告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现代法制理念,努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多种形式宣传《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涉及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我镇居民养成守法、文明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水平。如布条幅、立展板、搞宣讲、解疑难的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向广大群众“零距离”宣传宪法和城管领域法律法规。

在日常执法的过程中,由主要分管领导及大队负责人及,多次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宪法及城管执法、垃圾分类等城市治理领域法律问题,让广大群众更接地气感受法律的内涵和权威。同时,结合我镇情况,通过报刊、漫画“一图读懂”、海报、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在我镇主要街道、各村委会发布,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海报3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21条,更新宣传栏8个。

重点突出“携手共建,文明独流”“为人民管理独流,创人民满意环境”“市容环境无小事”等主题,获得了我镇居民的一致好评。我镇执法大队始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落实到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灯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展,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更加规范。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争取使普法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2年,我大队的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现代化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我大队将在区执法局、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维护独流镇的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整洁的环境、卫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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