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独流镇党委、政府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法治建设,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指标落地落实落出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静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和《静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审议《独流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事项;独流镇党政第一责任人带头参加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为全镇干部职工讲法治课,促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主要内容,多次在党政班子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动员镇村干部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落实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年度述法任务;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务服务、通知通告、资金信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充分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政府行政职能
将政务公开贯穿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以政务公开促法治政府宣传,为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扣线上公开,打造法治政府新阵地。通过天津市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独流镇普法责任清单(2024)》《独流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3年独流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等信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按照扁平化、综合化设置要求,推动乡镇(街道)整合优化工作机制。围绕基层治理创新持续推动村街党务工作者积分制度、村街积分制工作。定期更新《2024年独流镇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内容、任务目标、任务进度、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优化审批
一是根据区残联要求,独流镇开通残疾人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该项目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和“津心办APP”实现了残疾人证、“两项补贴”申领、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4类事项的网上办理。2024年全年,全镇共有2名残疾人申请办理,各类单事项办结2件,多事项套餐并联办结2件。二是根据市民政局和市政务服务办网上“审管联动”有关要求,我镇不断完善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推行一网通办。目前丧葬补贴已在“政务一网通”平台办理,全年我镇民政办接收办件数量13件,主动评价率100%,好评100%。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成立开办,独流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专门设立企业登记自主申报窗口,成立“企业帮办代办”服务小组,以加快构建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为契机,着眼本镇服务效能提升、加强部门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企业登记注册“领头羊”作用,从实名认证、名称申请、经营范围选择等方面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全年共完成企业设立初审105件,做到让企业“少跑腿”,秉承企业“一次办好”服务理念,持续务实功、求实效,持续抓好营商环境建设。以“双万双服促发展”为载体,坚持企业家老大的理念,着力从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精准服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三个方面下功夫、出成效。累计走访重点企业88家,线上线下解决企业问题40余个。组织全镇150余家企业进一步学习“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关于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法规,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法规,不断优化政府行政职能。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配合区政府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提供依据;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国务院令第777号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前注重调查研究,倾听专家的意见,力求使决策事项符合科学要求。严格执行《静海区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配套制度》,以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天津树刚律师事务所负责独流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工程施工、各类合同协议进行法律把关,为镇重大决策或重要事项提出法律意见30余次,降低政府合同的违约风险。参与处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涉及法律风险的相关事务,从法律角度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依据。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严密执法程序、完善裁量标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实时监督、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标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专项监督。注重柔性执法,做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年累计清理零散摊点2710起,疏导规范临时摊点40处;清理店外堆放1140起,清理取缔店外经营、流动经营行为570起。多次整治独流镇菜市场占道秩序,规范了大集秩序,清除十字街交叉路口摊贩乱停放现象。管理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取缔与疏导并重,要求执法队员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使业户由被动接受处罚到主动参与管理,减少了执法阻力,提升了治理效果。
8.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对独流镇独静路沿线40余处违法建筑展开强制拆除工作,有力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震慑了违法建设人员的侥幸心理,为独静路修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企业办、民政办、工会等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丧葬用品禁售禁燃工作。三是组织京岚线独流段沿线流动餐车“回头看”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拆除2家违规餐厅,维护了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秩序。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双减”工作、食品安全、非法捕捞鱼虫、露天焚烧、劳动保障、私搭乱盖、殡葬用品等各类执法检查71次,查处销售违规殡葬用品12次,罚没相关纸制品共计4车。
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运用下放执法权限清单,接收区执法局下派执法辅助人员7人,配备相关服装、车辆、器械,在我镇组建一支综合性强、反应迅速、高效快捷的执法队伍。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自学、基础知识培训和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全方位完善资金、装备等保障,确保街镇综合执法有效开展。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0.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和机制制度
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目前建立了独流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十五种专项应急预案及包含村街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内的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定期修订和演练。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资政府储备和社会化储备。每年对应急物资进行统计更新,将相关情况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1.认真做好常态化信访维稳工作
镇综治中心定期深入各个村街,全面掌握28个村街“三室”的运转情况,并对矛调台账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评估。同时,加强对村街“三室”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专职微信工作群,定期组织矛调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镇综治中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坚持实施每月排查不稳定信息的上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以及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尤其是今年蓄滞洪区工程和安全建设开展以来,我镇综治中心广泛动员全镇各界力量开展征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后解决了王家营房屋财产纠纷、九十堡村土地纠纷等集中信访矛盾问题2起,个人矛盾纠纷12起,有效保障了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有力有序推进。
12.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用
创新“三所一庭”联动机制,推动建立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024年5月我镇以综治中心为核心,以公安干警、人民调解员、律师三方力量为骨干,并引入基层法庭工作力量,建立镇级“三所一庭”联动调解平台,同时,各村街设置3名调解员,以村“两委”、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志愿者等力量为主要成员建立村级三室联建调解平台,着力打造受理接待、人民调解、诉讼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平台。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自两级平台联动工作实施以来,各部门联合处理矛盾纠纷90余件,有效调处成功化解80件,法律咨询5件,困难帮扶1件,有效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质效。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3.充分发挥法治监督整体效能
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4年累计处理问题线索24件,办结21件,立案16起,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9人,政务警告2人,记过1人,一形态处理47人。同时,深入落实违纪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制定我镇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开展教育回访18人次,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教育延伸到党纪政务处分之后。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4.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按照《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责任分工台账,逐条缕析、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并要求按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查漏补缺,补齐法治短板,强化责任落实。同时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大多非法学专业,个别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队伍专业性也稍显不足。二是法律服务有待优化。独流镇人员聚集,人口集中且多,探索如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新需要,还需要加强谋划。三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存在盲区死角,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普法形式单一,运用新媒体少,不具备吸引力,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学法对象没有做到“分类别、多层次、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紧扣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对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性部署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大执法证的考取力度。注重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提升宣传质效。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普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紧紧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注重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利用传统节假日等普法时点、宪法宣传日等普法节点、老人儿童等普法重点、“三农”适用等普法要点,全方位推进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