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关机构设置
1.纪委、监察组设置
设置中共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静海区监察委员会独流镇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
2.设党政工作机构8个:
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
3.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专职副主席各1名,设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镇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事业单位设置
镇设5个事业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水利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三)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独流镇设1个行政执法机构: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