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大邱庄镇除雪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镇冬季除雪工作,提高降雪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应急体制和应对机制,现将《大邱庄镇除雪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王志忠 联系电话:28876877 )
大邱庄镇除雪工作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我镇冬季除雪工作,提高降雪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应急体制和应对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环境卫生和道路通行影响,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生活环境和道路通行保障。
1.2 编制依据
根据《静海区除雪工作预案》、《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镇应对除雪工作专项应急预案,是组织开展除雪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划内的除雪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以雪为令,闻雪而动,专业为主,社会为辅。
(3)清融结合,科学作业,分清主次,先通后畅。
2 组织机构
在区清雪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设立大邱庄镇清雪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除雪工作。总指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市容工作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街主要负责人组成。
镇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清雪办)设在市容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担任。负责按照市级、区级除雪工作预案编修镇级除雪工作预案,组织落实清雪指挥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指导镇清雪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除雪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
3 工作职责
3.1 镇清雪指挥部
3.1.1 贯彻落实区清雪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制定本镇除雪工作预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辖区内的除雪工作。
3.1.2 做好除雪物资、车辆、设备设施、除雪工具的储备、调试、调度、维修等保障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对各级道路、公共场所等责任区域开展除雪工作;组织发动社会单位、社区居民参与胡同里巷、楼群甬路的义务除雪工作;做好除雪业务培训、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
3.2 成员单位
按照清雪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镇除雪工作预案落实本单位、本系统、本村街、本部门的除雪工作职责;制定本村街、本系统、本部门除雪工作预案,完成负责区域的除雪任务;根据自身职责,为全镇除雪工作提供相应保障;完成清雪指挥部下达的其他除雪任务。
3.2.1 综合办:负责镇政府院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
3.2.2 市容办:负责镇区保洁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
3.2.3 市场监管所: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组织镇区内各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及宾馆、商场、超市清除市场内及门店前的积雪。
3.2.4 综合执法局: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对各企事业单位、商家门脸等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落实除雪任务,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沿街社会单位落实除雪责任。
3.2.5 城建办:负责监督指导村街落实乡村公路除雪工作;负责镇区内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不属于市容办(或村街)管理范围的道路除雪工作;协调推动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内的除雪工作;协助做好大型空地积雪临时堆放工作;负责提供镇区适合倾倒积雪的污水井位,研究提出污雪排放合理化建议,加强除雪期间排水设施的巡视检查,严控向雨水井排放污雪。
3.2.6 文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发生灾害性降雪时的医疗救援保障工作,及时统计重大交通事故伤员数量上报清雪指挥部;指导除雪人员掌握必要的防冻伤常识。
3.2.7 教委:负责组织发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清除校园内外及周边积雪,保证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安排和雪情决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时间。
3.2.8 农业办:协调解决污雪排放渠道;负责及时向清雪指挥部提供雪情预报、灾害性降雪预警、实时降雪情况、降雪量统计、道路结冰预警等信息;负责指导各村街(园区)农业设施的除雪工作。
3.2.9交警大队: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指挥疏导降雪天气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清融雪作业车辆通行;负责雪后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的清洗。
3.2.10 应急办:负责指导全镇除雪应急体系建设;协助开展灾害性降雪的应对工作。
3.2.11 财政所:负责为镇融雪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做好融雪工作资金的拨付工作。
3.2.12 武装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清雪工作。
3.2.13 供水站: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保障除雪期间融雪用水供应。
3.2.14 电业所: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供电线路维护抢修工作,保障清雪工作用电。
3.2.15 宣传办:负责及时发布上级或清雪指挥部下达的除雪要求,及时宣传报道除雪进展情况;引导动员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主动清除门前责任区积雪和社区里巷积雪。
3.2.16 环保办:负责指导、监督各企业落实企业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的除雪工作。
3.2.17 便民中心: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
3.2.18 文化广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的除雪工作。
3.2.19 各村街:制定本村街除雪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村除雪工作,保证人员、车辆、物资三落实;督促所辖沿街单位、商家门脸及时清除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积雪;组织发动居民群众做好胡同里巷、楼群甬路、村街小路等除雪工作;负责动员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清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积雪;及时组织发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做好除雪工作。
3.2.20 镇直单位:做好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的除雪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预警级别
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雪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表示暴雪红色预警、暴雪橙色预警、暴雪黄色预警、暴雪蓝色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
4.2 分级指标
4.2.1 一级(暴雪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4.2.2 二级(暴雪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4.2.3 三级(暴雪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4.2.4 四级(暴雪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4.3 信息报告
4.3.1 清雪指挥部建立除雪工作动态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降雪重大风险隐患,各成员单位20分钟内报清雪办。清雪办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接报后40分钟内向清雪指挥部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
4.3.2 对于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向清雪指挥部主要领导直接报告;对情况复杂、后续工作时间较长的降雪,实行“日报告”制度。对于区委、区政府和镇主要领导要求核实的情况、提出的要求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4.3.3 针对无重大风险隐患的全区性降雪,清雪指挥部在接到区清雪指挥部指令后,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向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除雪工作进度、除雪工作信息。成员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清雪办报告除雪工作开展情况、除雪进度和完成情况(电子邮箱:jhqcgwhwk@tj.gov.cn/传真:59592108)。清雪办及时、迅速向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4.4 启动应急响应
在清雪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四级预警、三级响应”的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应。
4.4.1 一级响应
当区清雪指挥部发布一、二级预警时,清雪办启动一级响应。
4.4.1.1镇清雪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指挥全镇除雪应对工作。农业办汇报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清雪指挥部根据天气预警预报形成除雪应对决策,协调予以实施。
4.4.1.2清雪指挥部指挥成员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动除雪应对工作,及时收集分析降雪期间的道路交通信息。
4.4.1.3成员单位按照清雪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全员上岗,专业除雪车辆设备全面开展作业。
4.4.1.4根据降雪情况,按照区清雪指挥部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除雪,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
4.4.2 二级响应
当区清雪指挥部发布三级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4.4.2.1清雪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清雪办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除雪应对工作重点和对策,协调实施,时报镇党委、政府。
4.4.2.2清雪指挥部指挥成员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动除雪应对工作,及时收集分析降雪期间的道路交通信息。
4.4.2.3成员单位按照清雪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全员上岗,专业除雪车辆设备全面开展作业。
4.2.2.4根据降雪情况,按照区清雪指挥部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除雪,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
4.4.3三级响应
当区清雪指挥部发布四级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4.4.3.1清雪办及时向清雪指挥部报告雪情和除雪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4.4.3.2清雪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对全镇除雪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除雪应对工作,及时收集分析降雪期间的道路交通信息。
4.4.3.3按照清雪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全员上岗,专业除雪车辆设备全面开展工作。
4.4.3.4清雪指挥部根据降雪情况,按照区清雪指挥部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除雪,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
4.5 其他降雪的应对
其他降雪是指暴雪预警级别以外的降雪。根据降雪程度,按照清雪指挥部决定开展除雪工作。
4.5.1 清雪办及时向清雪指挥部报告雪情,根据降雪量、气温和道路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按照清雪指挥部通知发布有关除雪工作指令。
4.5.2 清雪办对全镇除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除雪应对工作。
4.5.3 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和除雪车辆设备按要求开展除雪工作。
4.5.4 清雪指挥部按照区清雪指挥部决定及实际情况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原则上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完成除雪工作。
4.6 信息发布
镇除雪工作对外信息发布和对内信息简报由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经清雪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4.7.1 区气象局发布灾害性降雪预警降低或解除预警后,清雪指挥部根据区政府或区清雪指挥部通知和除雪情况,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其他降雪的响应终止根据镇清雪指挥部通知确定。
4.7.2 除雪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及时组织雪后市容环境卫生恢复工作。
5 除雪要求
5.1 专业除雪
除雪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除雪主要以城镇管理、交通等部门负责的专业作业队伍为主开展除雪作业。
5.1.1 除雪作业程序
城市道路按照“先立交、后涵洞”、“先主干,后支路”、“先打通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展开;国市干线(高速公路)按照“雪中融、雪后清”要求,边融边清,及时清除积雪和路面结冰。做到指挥科学严密,作业组织有序,除雪快速高效。
5.1.2 除雪作业方式
除雪作业采用“清雪为主、融雪为辅、清融结合”方式,逐步扩大机械化物理清雪范围,合理使用环保型融雪剂。物理清雪时应使用扫雪车、除雪车、抛雪机等机械进行联动作业,合理消纳积雪;融雪作业时应根据降雪量大小及当日气象预报温度,科学配比融雪剂浓度,做到精准喷洒;使用撒布机撒布作业的,应做到均匀、适量、有效;人行便道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进行物理清雪,禁止使用氯盐类融雪剂。
5.2 社会除雪
5.2.1 社会除雪主要为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在责任区或指定范围内进行的义务除雪。各责任单位应制定具体的组织发动计划,明确社会单位的除雪任务、出动人员和车辆数量,明确除雪作业方式和作业质量标准。
5.2.2 车站、广场、集贸市场、停(存)车场等地区的积雪,由管理(主办)单位负责清除;胡同里巷、居民小区的积雪,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发动居民群众清除,其中物业小区的积雪由村委会监督物业公司清除。
5.2.3 城市道路采用物理清雪时,清除的净雪就近堆入树穴、花坛绿地或空地;采用融雪剂融雪时,禁止将含有各类融雪剂的污雪堆入绿地、花坛、树穴或排入收水井。居民区清雪严禁使用融雪剂,严禁积雪外运或抛入道路。
5.2.4 各类除雪作业,禁止向景观河道和其他行洪河道内排放积雪;禁止在排水设施、果皮箱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禁止向道路路面抛洒积雪。
5.2.5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区冬季除雪暂行办法》视情节予以处罚。
6 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全镇除雪工作由镇清雪指挥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通讯指挥网络,一旦发生雪情,清雪指挥部按照区清雪指挥部通知下达指令,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在降雪和除雪作业期间,应在岗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
6.2 人员物资保障
加强专业除雪管理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清雪指挥部根据每年降雪风险评估情况,建立与除雪工作需求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各类专业除雪作业车辆、融雪剂等,要在入冬前全部准备就绪,确保车辆车况良好、融雪剂储备充足、积雪消纳场地选定,确保降雪后迅速展开清融雪作业。
6.3 装备设施保障
各类除雪作业车辆、设施设备,要在入冬前全部检修准备就绪。洒水车罐体无锈蚀,喷洒无阻滞,装载运输车辆运行状态良好,撒布器、刮雪板等除雪作业工具良好,符合作业需要。融雪剂、装载水泵、电源动力等除雪设施运行有效、安全可靠,合闸出水。除雪作业车辆的GPS定位管理系统,全天候开启,实时掌控车辆作业情况。
6.4 资金保障
镇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采取措施,保障降雪应对工作所需经费。降雪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由有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6.5 安全保障
做好除雪队伍防冻伤工作,防止发生冻伤事故。做好作业安全防护和教育培训,防止发生交通伤亡事故。
6.6 通信保障
建立通讯联系网络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天气预报,遇有雪情,加强值班值守,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保证政令畅通,通讯及时,不延误应急时机。
清雪办电话:28876877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培训与演练
镇清雪指挥部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镇冬季除雪工作会议,对年度除雪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除雪工作预案相关内容进行集中培训,确保除雪工作科学高效完成。
清雪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除雪作业应急演练,确保除雪队伍操作熟练、设施设备调试到位。
7.2 清雪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清雪指挥部除雪工作预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除雪工作预案。
7.3 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村街除雪工作预案,并报清雪办备案。
7.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31号)中的《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保持一致。
附件:1.大邱庄镇镇区除雪路网作业程序图
2.大邱庄镇单位义务清雪责任路段划分表
附件1
大邱庄镇镇区除雪路网作业程序图
责任单位 | 责任路段 | |
一片区 | 泰山路(团王路——王虎庄路1) | |
黄山路(王虎庄路1——长江道) | ||
黄山路(长江道——香港街) | ||
长江道(团泊大道——老年活动中心) | ||
长江道(老年活动中心——桃园小区) | ||
二片区 | 黄山路(香港街——尧舜村委会) | |
黄山路(尧舜村委会——津美村委会) | ||
黄山路(津美村委会——团王路) | ||
团王路(泰山路——黄山路) | ||
团王路(泰山路——黄山路) | ||
三片区 | 黄山路(交警队——王虎庄路1) | |
黄山路(交警队——团唐路) | ||
长江道(津神线——香山路) | ||
长江道(香山路——团泊大道) | ||
四片区 | 恒泰路(团王路——团泊大道) | |
红河路(黄山路——支路十二) | ||
十一经路(长江道——团泊大道) | ||
香港街(泰山路——规划次干路二) | ||
五片区 | 淮河道(泰山路——桃园里小区) | |
渤海道(淮河道——长江道) | ||
天山路东(李八庄村委会——长江道) | ||
天山路东(白公坨村委会——断头路) | ||
污水处理厂厂区门口路段 | ||
污泥处理中心厂区门口路段 | ||
附件2
大邱庄单位义务清雪责任路段划分表
责任单位 | 责任路段 | |
镇政府 | 香港街(泰山路——规划次干路二) | |
派出所 | 黄山路(交警队——王虎庄路1) | |
交警大队 | 黄山路(交警队——团唐路) | |
消防中队 | 红河路(黄山路——支路十二) | |
电业所 | 长江道(津神线——香山路) | |
税务所 | 长江道(香山路——团泊大道) | |
法庭 | 淮河道(泰山路——桃园里小区) | |
镇医院 | 渤海道(淮河道——长江道) | |
镇中学(初中) | 长江道(淮河道——泰山路) | |
镇中学(高中) | 十一经路(长江道——团泊大道) | |
市场监管所 | 恒泰路(团王路——团泊大道) | |
综合执法局、司法所 | 泰山路(团王路——王虎庄路1) | |
大邱庄镇污水处理厂 | 厂区门口路段 | |
大邱庄镇污泥处理中心 | 厂区门口路段 | |
供水站(自来水公司) | 长江道(团泊大道——老年活动中心) | |
中国银行 | 黄山路(王虎庄路1——长江道) | |
农业银行 | 黄山路(长江道——香港街) | |
建设银行 | 黄山路(香港街——尧舜村委会) | |
农商银行 | 黄山路(尧舜村委会——津美村委会) | |
工商银行 | 黄山路(津美村委会——团王路) | |
邮政局 | 团王路(泰山路——黄山路) | |
联通公司 | 团王路(泰山路——黄山路) | |
李八庄村委会 | 天山路东(李八庄村委会——长江道) | |
白公坨村委会 | 天山路东(白公坨村委会——断头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