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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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邱庄镇当罚决〔2023〕020号当场处罚决定书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1 10:17

当场处罚决定书

大邱庄当罚决〔2023020

人:(姓名名称)        王XX                               

  址:(住或住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大街XXXXX号  

你(单位)于XXXXXXXXXX分在    静海区大邱庄镇黄山路交通队东XXX    未使用密闭运输工具运输散体物料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款第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    关责令单位改正□于        改正并决单位以下处

□警告

人民(大    壹佰   的履方式期限:    /   

□当场收缴。

你(位)20230419将款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中所列银行  账号        /       。到期不缴《中人民和国行处罚的规定每日按款数的百之三处罚

服本罚决在收本决书之60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   天津市静海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票据号:XXXXXX

人签王XX       XXXXXX

人员张X      XXXXXX

           尹XX         XXXXXX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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