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村街、各企业、各有关部门: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3月5日12时起启动II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 号)和《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津静海政办发〔2020〕34 号)有关规定做好应对工作。请各村街、各企业、各有关部门严格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2022年底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责任部门:环保办)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责任部门:城建办、市容办、综合执法局)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责任部门:城建办、市容办、综合执法局)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责任部门:大邱庄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责任部门:城建办、环保办)
6.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责任部门:市容办)
7.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责任部门:大邱庄交警大队、环保办)
二、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三、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请各企业、各村街、各有关部门同步做好强制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指引和建议性措施落实。
以上措施,如有违反,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责问责。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指挥部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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