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精准做好4月下旬污染过程应对的
工作提示
4月21日,市蓝天办印发《关于精准做好4月下旬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1 日、23-25 日、27-29 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将持续处于低压系统和偏南风作用,易发生 PM2.5和 O3污染,其间还将伴随沙尘传输影响,4月下旬气象形势总体不利。为此,结合污染特征,科学安排部署减排措施,精准应对近期污染过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紧盯重点行业污染排放
督促指导企业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升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污染物减排。协商废酸再生企业调整废酸焙烧炉生产计划,鼓励企业至4月底前实施停产减排。(责任部门:环保办)
2、全面防控臭氧污染峰值
(1)避免有机溶剂作业。突出抓好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设施喷涂、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管理,尽量避免在每日9时至17时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责任部门:城建办)
(2)VOCs企业低效治理。重点加快推进纳入年度计划的14家VOCs低效治理设施企业,提早组织实施升级改造,并结合气象形势合理调整生产计划安排,原则上中午高温时段停产减排。(责任部门:环保办)
(3)开展餐饮油烟治理。组织重点餐饮服务单位6月底前对油烟净化设施开展全面清洗,确保油烟治理效率,积极引导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配套专用烟道,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稳定达标。(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
3、综合落实各项控尘措施
组织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责任部门:城建办)、渣土运输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道路科学扫保(责任部门:市容办)等扬尘面源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4、加快推动实施年度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16家独立热轧企业加热炉热处理炉对标治理(确保氮氧化物浓度不超过200毫克/立方米)、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确保氮氧化物浓度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14家企业涉VOCs企业低效治理等治理任务,进一步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尽早落实见效。(责任部门:环保办)
5、强化工作信息调度
请各部门在4月21日至30日期间,每天下午3点前将当天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简要工作信息,附现场检查照片反馈至环保办,环保办汇总后形成我镇工作简报报送至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