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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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头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15:40

梁头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梁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委、区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工作,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在我镇落实落地、见行见效,现将梁头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今年以来,我镇增加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项行政职权9月份开展自查,修改了4项职权实施机构。

    2.根据区委编办要求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扁平化设置要求,我镇宣传委员兼任网信办主任。

3.扩大行政审批业务范围,不仅局限于梁头镇镇域内业务受理,同时受理其他乡镇业务,并且受理跨省通办业务。

4.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开启网上办理业务,让群众可以不出门进行业务申请、材料提供、业务办理等,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限制业务办理期限,各个窗口设立好差评标识,方便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进行评价,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5.通过津心办等小程序,落实整合申办营业执照流程等互联网创新举措,减少办理人员线下等待时间,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简化线下许可证审批流程,精简办理许可证提交文件,同时开启线上电子营业执照申请、“同城通办”等创新举措,实现辖区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同城通办、同城通领,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路径,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服务。

6.镇域内每日进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进行区域巡查,巡查项目包含环境卫生、违占违建等大类,巡查结果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上传公开。

7.着力加强公正监管,兼顾包容审慎监管和坚守质量与安全底线,实行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开辟知识产权服务直通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结合日常工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8.组织辖区内32家企业召开《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会,认真抓好思想发动,并利用企业会议室进行舆论引导,全员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增强做好依法治企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水平,引导企业依法治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9.贯彻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深入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分离”,截止2023年年底完成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初审64家。针对乡镇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宣传相关的法律条例和规章以引导和规范企业经济活动。这些法律条例包括投资方向、投资门槛、行政审批、税收政策等方面的规定,为企业提供明确的经营指南。

10.我镇多举措为企业保驾护航,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企对接机制,制定全覆盖包保企业服务表,确保辖区内企业专人专项对接服务。组织168家企业开展宣讲政策2次,帮助天津威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完成“雏鹰”企业申报,天津兴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瞪羚”企业申报。我镇通过上门走访67家企业,发放信用知识手册,强调企业维护良好信用的重要性,目前已累计完成157家企业及177家商户“海河信用分”惠民小程序注册。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后实施,按要求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同时,根据国家、市、区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者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及时对正在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我镇与天津鹏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由天津鹏展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世洪律师为我镇法律顾问今年以来王世洪律师我镇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4次;提供法律服务5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3次;协助做好法治宣传和培训2次,规范了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了行政事务的规范。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2023年8月31日,李强镇长主持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近期重难点信访问题,并邀请镇法律顾问王世洪律师参会,提出专业意见。

2. 为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梁头镇工作实际情况,镇党委制定了《梁头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

3.梁头镇党委遵循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安全高效的原则来记录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跟会同志按照规定履行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全过程记录,如实记录参加人员意见建议、分期问题、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工作始终坚持真实、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决策事项客观情况,并与决策事项工作进度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记录工作的及时性、连贯性、完整性、高效性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一并归档。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备相应设备、人员。定期开展执法会议,涉及执法各部门进行执法案例分享、执法情况分析,增进各部门协调配合能力。

2.全面落实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工作平台,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公示,实现了检查工作100%完成,检查结果100%公示的工作目标。在经营主体获证后,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频次要求,及时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审管衔接工作机制,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3.参照乡镇权责清单,根据各部门职责,明确执法权限,避免执法权限争议。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白皮书、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镇域内进行问题横展,工作做在前面,典型问题及时在镇域内进行查处,健全违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与区级部门之间的沟通,提升协调执法能力,加强自身执法素养。

4.镇域内重点违法事项做到日巡查,其他违法行为做到随机巡查。每个执法案卷制作完成后做到多人确认评查,每季度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并针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接待群众上访、12345热线及电话反映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整治。参照区政府制定的乡镇权责清单对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制作乡镇执法清单,并对区直单位新下发的执法事项及时更新。

5.定期开展回顾教育,进行案件回顾与评比机制,分享学习优秀案例,反思改进较差案例找出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升执法标准。参照区司法局下发执法文书模板,对所有在用模板进行更新,保证执法文书格式的统一及标准。整理执法过程中需要告知的相关事项,保证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及时告知相对人执法过程中对相对人进行相应讲解,做到先普法后沟通再执法。同时建立执法证台账执法人员细分管理台账购买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保证执法过程的着装规范。

6.强化信用监管,将排查出失信主体信息同步公示至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同时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充分利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

7.认真学习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一般裁量标准,保证执法尺度统一,遇到重大事项由法制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执法标准。推广非强制执法手段,落实免罚清单。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建立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每年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完善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严格的值班备班制度和严谨的防范措施。为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梁头派出所民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饭店、烟酒店等门脸店铺和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进行走访和检查,签署隐患排查转递单、消防主体责任告知书并制作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记录。为确保辖区内学校学生的安全,防止危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梁头派出所组织制定并落实护校班次表,在上下学时间到学校门口值守,并积极组织学校一键报警的演练演习,确保如遇突发事件派出所能够第一时间出警,力争将威慑心存不轨的潜在危险分子与保障学生的安全相结合。

2.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我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度及时更新,并组织演练实行动态管理。依法规范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措施,在突发性火灾、洪灾、爆炸、地震、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的应对上做好了日常预防和演练部署工作。同时,严格监督民警的权限使用,严禁民警违规查询公民的个人信息,并定期开展教育及自查工作。

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提高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镇政府已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由镇安委会各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与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政府已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与企业签订协议,必要时及时提供生活物资。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每个年度就各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5.完善镇、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机构,确立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为镇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村支部村“两委”成员为各村应急人员引导社会,如企业负责人按需捐赠、有序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应急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利用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发布预警信息及各项应急法律知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6.今年以来我镇涉及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为申请信息公开案件,目前已结案。我镇不涉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为切实提高村级干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和信访代办员业务能力,全年组织各村信访代办员业务培训1次,组织镇、村干部信访业务培训1次。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信访代办员进行信访,全年梁头镇信访代办员受理代办信访问题138件,已解决138件,信访代办员的桥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矛盾纠纷100%排查、100%稳控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供热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双百行动”。全年共计摸排走访4批次,发现问题纠纷21件,化解21件。

    2.积极部署、统筹指导我镇各部门资源和渠道,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反邪教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禁毒、打击传销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计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2次,安排各村网格员入户宣传4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80条。同时,加强政法工作信息报送,向区委政法委报送相关信息62条,向区网格中心报送信息43条。全年累计向9247人进行面对面宣传,并走访辖区内大小企业、门脸宣传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相关知识,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确认书数百张。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2023年以来,镇纪委监察组对工作落实不力、懒政、庸政、怠政和失职渎职问题严肃问责,给予镇村党员干部第一种形态处理24人次(其中诫勉5人,批评教育14人次,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处分镇村工作人员4人。

2.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所有检查、处罚均进行上传及公开。参照区政府公开的乡镇权责清单制作乡镇执法清单,明确执法范围每个案卷进行自查确认,每季度参加区司法局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查找自身问题并积极整改,同时设立执法监督员,推动执法效果的提升。

3.为全面加强梁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区司法局的相关考试要求,组织镇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定,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共配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人员2名。监督人员均是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精通业务、作风过硬认真负责,确保了每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5.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自查管理工作,认真有效的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严格政府采购计划与执行管理力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落实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

(八)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认真学习新改革、新制度,分析镇实际情况,积极学习新执法模式、新执法工具,探讨新模式、新工具的落地工作,推进制度落地,提高监管效能。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梁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第三批示范区创建活动,切实推动梁头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及法治梁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按照上级规定,对我镇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并按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镇党委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非常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内容,与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强调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相关制度、明确职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培训计划,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效结合。

3.专题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初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部署今年普法工作。梁头镇中心组每年安排集中学法或法治讲座4次,公务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每年在40小时以上。积极做好本镇公务员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并全部合格通过考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集中旁听庭审活动,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切身感受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直观地了解庭审活动,实现了法律的“零距离”对话,切实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时效性。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镇党委会会议、科级干部上讲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培训等的重点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在全镇各类培训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全镇组织党员干部培训1000人次。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评分内容,切实以强有力的督查考核倒逼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5.积极参加区直单位的各类执法培训,同时每月开展不同主题的执法队内培训,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专项训练等手段提升各执法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推动学习不到位引导党员干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未达到显著效果,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理解深度、广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组织依法行政培训不到位。缺乏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教育培训,各科室对依申请进行信息公开案件的时限要求、公开范围、回复形式等了解不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全面、扎实

三是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不到位。日常工作中多注重事务性工作,没有及时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都是上级要求建立才建立,缺乏主观意识。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我镇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认真贯彻落实《静海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按照《静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和《静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书记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镇党委书记带头讲专题法治党课2次,党委副书记、镇长讲专题法治党课1次

2.我镇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共性清单”学习考试2023年党委会专题研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等工作。年初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当年重点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内容列入年终述职报告,进行专题述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对策落实,重在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建设质量提升。

1.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记录均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着力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化水平,大力开展全镇、村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学用结合互相促进,有效提高全镇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依法治镇”的进程。

2.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协调区司法局安排专业人员对全镇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专题培训,加大对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召开各科室工作人员培训会,规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办理流程和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主动性、全面性不断提高全镇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3.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托上级部门下发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积极及时建立各项体制机制,为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

                     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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