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政府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梁头镇党委和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严格依申请公开,逐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镇政府注重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硬件条件和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由镇各分管领导认真监督部门范围内的信息公开情况,并由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促,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还不够规范、完善,对就业、医疗、教育、养老、土地征收等热点领域政策文件、便民服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二是行政决策公开主动性不够。
2、改进情况。一是对照《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目录主动公开信息,同时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将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多途径宣传,利用电子屏幕和召开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知晓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镇2021年度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