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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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5 18:34

团泊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2023年,区城管委的正确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执法队伍,优化本镇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制度、加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并完善了《执法队伍理论学习制度》、《执法人员首问负责制度》、《团泊镇渣土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对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次,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建强执法队伍。依托周工作例会和每周四集中学习研讨,重点针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燃气安全、消防责任落实等新增或删减的执法职责方面的业务知识,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0次,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并针对近年来新修订的执法流程开展集中研讨4次。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充实执法力量。先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知识学习及行政执法培训,并及时参加考试,今年共5人通过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二、加大宣传,严抓落实,推动新法规落地

一是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通过张贴执法宣传布标、集中清整通告等方式,广泛普及法律法规。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普及执法文明用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争取社会的理解支持,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持续推进新修订法规落实。结合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各类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各项通知要求,通过专项整改、建档立制、全面覆盖、宣传结合等多种手段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消防安全排查、控烟排查、油烟排放排查、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八乱”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了《商户燃气安全检查台账》、《门前三包制度台账》等各项台账,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真抓实管,做细做实。

三是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制度。强化执法公开。统筹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三、严格程序,提高质量,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

一是紧抓日常工作。坚持日常执法履职,规范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及时巡查,及时记录的良性工作机制。共出动巡查298次,出动巡查人员2575人次;共发现并立案处罚各类违法案件26件,结案26件,共处罚金18900元。

二是推进亮点工作。协调镇市场监管所,牵头推进《团泊镇流动摊贩限时限地经营备案管理》规范等创新管理机制,为52家流动摊贩建立信息档案。科学拟定经营秩序方案并逐步推进落实。限定经营时间、经营区域、经营范围,为符合规定的流动摊贩办理备案证明29份,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超范围经营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对不及时整改的摊贩采取暂扣违法经营物品或行政处罚的方式予以处理。

三是坚持辖区违法建设整治。开展了多次违法建设排查活动,加大巡查力度,下达执法文书265份,责令其进行整改,扣押违法建设用具92件,拆除违法建设17处,拆除面积约300平米,清整毁绿种菜面积约2000平米。

四是持续攻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工作,在区城管委的指导下,完善渣土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未在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运输企业,不予受理备案。全面排查,强力整治。坚持日常对露天烧烤、油烟直排、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的巡查管控,发现室外烧烤一律取缔;通过行政检查督促经营性餐饮服务场所安装及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同时,依据有关职责,加大对建筑工地出入口环境卫生情况的巡查整改。全年发现渣土撒漏、露天焚烧等污染问题的违法行为7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相对人立即改正,共处罚金合计14200元。

五是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整工作。结合国家卫生镇复审标准,围绕规范占路经营、包保村包保商户卫生清整、商户油烟排放治理、垃圾分类等方面,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整。同时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餐饮单位、商超门店等社会单位、检查、执法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检查、执法进社区、进小区,积极排查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控烟管理等问题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整改指导,督促物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快速解决问题,对经过多次教育引导仍在禁止吸烟的场合吸烟、乱扔垃圾等14起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相对人立即改正,共处罚金合计4700元。

六是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组织全体执法队员积极参与到应急防汛工作,参与大清河子牙河巡查、民兵应急连任务合计70余人次,积极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废弃汽车治理、户外广告、消防安全排查、飞线治理等各项任务。在整改工作中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年共整治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户外广告3处、对不履行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出警告5次、治理电动车违规停放8次、清理飞线等安全隐患7处。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辖区社区涉及情况较为复杂部分违法问题查处不及时或容易出现反复,对于复杂问题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对于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居民对综合执法接受度不够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负面新闻影响等因素,普通民众对综合执法人员存在抵触心理,认同感较低,不利于日常工作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动员新调整到执法队的两名工作人员尽快参加并通过执法培训及考试,充实执法队伍。同时以聚焦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通过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研讨相结合,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性、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流程规范。结合2023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局执法提示等重点问题,深入剖析目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新的执法要求,完善执法流程,在目前行政复议、诉讼中的常见漏洞如:事先告知、执法笔录、文书送达等重点环节,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开展自查自改。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执法设备配置和更新,提高音像设备使用率,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行柔性执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告警示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履职质量。对照区城管委下发《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等法规条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重点加强对违法建设、私自圈占、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占绿毁绿、室内场所吸烟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推动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市容环境秩序。

四是进一步提升违建治理效能。在制止在建违法建设过程中,采取事先告知违法建设业主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协调水电管理部门依法停止对违法建设的施工用水用电、拆除并暂扣脚手架等违法建设施工工具等措施控制违法建设施工。同时按照2023年11月司法局下发违建治理流程,采用吹哨报到的方式,协调上级部门就目前治理违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予以解决,明确制止在建违建的方式和拆除违建费用征缴的途径。

五是进一步做好执法保障工作。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我镇重大活动执法保障工作,通过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强化城市管理巡查考核、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重大活动有序开展。同时配合做好其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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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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