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参照《市委常委会成员和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和《静海区委常委会成员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结合我镇《静海区团泊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制定《团泊镇党委成员和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如下:
一、镇党委书记
1.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发展措施,落实安全发展战略。
2.将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议事日程和镇党委全会工作报告内容,强化镇党委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镇党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审定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督促镇党委领导班子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包保的村街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推动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听取或审阅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报告,支持镇人大和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全镇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6.督促各村街、各部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7.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严格安全准入标准,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城市运行风险,落实安全发展战略。
2.把安全生产纳入镇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制定实施乡镇级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分析、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领导同志主持召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投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审定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督促政府领导对分管的工作部门和包保的村街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
4.组织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及事故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装备、信息化等建设,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经费保障。
5.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持续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运行,形成政府统筹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确保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覆盖;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组织适时调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成员,进一步强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组织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5 条措施的通知》、《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静海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具体举措》、《静海区团泊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静海区团泊镇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工作部门、村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支持招聘、遴选专业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7.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三、镇党委副书记(党务)
1.督促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和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
1.协调政法部门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实施考核。
2.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和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1.协调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2.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和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事故中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或者启动问责调查,进一步核查认定本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相关单位,以及事故涉及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责任,提出处理处置、问责意见并按规定落实。
4.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六、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镇党委书记落实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推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督促落实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3.协助镇长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综合性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镇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组织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组织开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组织有关单位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7.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七、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1.组织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和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八、镇组织委员
1.督促指导组织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采取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减少空编率等方式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督促指导组织部门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监督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各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
2.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和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九、镇宣传委员
1.督促指导宣传部门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监督,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和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其他副镇长
1.采取听取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等方式,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
2.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提请镇政府研究解决。同时,抓好包保村街的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信息报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落实挂牌督办和调查处理意见。
7.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