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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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镇2023年度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30 11:40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区应急局下发的《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度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中心,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为我镇高水平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铝加工(深井铸造)、机械行业涉及金属冶炼工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工贸行业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重大隐患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我镇辖区内工贸行业所有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未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未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每月开展1次以上检查的。

2.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未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未组织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未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未组织对电气焊设备全面安全检查,未组织对电气焊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的;

4.未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委托、合作等方式)开展排查整治,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统一协调、管理的。

5.未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估的

(二)企业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2.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冶金企业、有色企业、机械制造企业未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

4.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未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113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中旬前)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管态势,精准研判各类安全风险,盯紧盯牢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结合本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安排。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底前

企业要按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照各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企业要建立自查隐患清单,针对发现的隐患制定隐患整改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进行隐患整改。企业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留存备查;同时,企业每月10日、25日报送《团泊镇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督改台账2023累计》并登录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68.17.180/#/login)填报自查信息。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相关材料。

(三)安全检查(9月底前)。

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安全检查,同时要聚焦整治内容,对整治范围内的铝加工(深井铸造)、机械行业涉及金属冶炼工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有关工贸行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督导检查阶段10月底前)

    市、区应急管理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在不同阶段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视情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对责任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不精准、走形式走过场,或者查出问题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采取约谈通报、警示建议、督办问责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到本年度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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