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落实九年级义务教育,遵照《2021年静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现公布我校 2021 年 “小升初”招生简章:
一、招生时间:
2020 年 7 月13 日(周二)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00。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镇户口且综合素质测评达到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
(二)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居所证明、务工就业证明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五证齐全”)。
注:七年级的招生以静海区教育局教育科下达的招生名单为依据。
三、招生办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对口直升户籍所在地初中校与划片分流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三)初中阶段,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必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在初中就学期间有过转学、借读经历的学生,没有静海一中指标生推荐资格。
(五)认真贯彻区教育局小升初入学要求,严格控制班容量与学位。
(六)本镇六年级学生报名须持有户口本。
(七)对于“五证”齐全的随迁子女,录取学校当场填写《团泊镇中学录取通知书》。
(八)逾期不办理小升初入学手续的,均视为放弃就读于团泊镇中学。
咨询科室:团泊镇中学教务处 咨询电话:68257880-8005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中学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