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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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20 11:39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试行)》(津森防办发〔20202号),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镇应对森林火灾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原则。处置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各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3)镇人民政府是应对本镇行政区域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救援。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协助各村、各单位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  转移疏散人员

组织协助各村、各单位开展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助各村、各单位保护密集居民区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协助各村、各单位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协助各村、各单位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强化舆情监管力度,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1.1  设立静海区团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防指)(具体名单见附件1

 3.1.2  镇森防指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区森防指关于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领导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各村、各单位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1.3  各村、各单位设立本村、本单位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自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

3.2  森林防灭火办事机构

3.2.1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办公室主任由宋嘉担任。(具体名单见附件2

3.2.2 镇森防办主要职责:承担镇森防指日常工作,起草镇森防指有关文件,组织落实镇森防指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协调处理森林防灭火重大事项;协调开展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承办镇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成员职责分工

镇森防指成员是镇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4  扑救指挥

3.4.1  一般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森防指负责指挥。本镇行政区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听从区森防指指挥。

3.4.2 镇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可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4.3  镇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森防指总指挥兼任,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镇前线指挥部应设立以下工作组,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1)扑救指挥组(由本镇乡村振兴办牵头组成)

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2)综合协调组(由本镇乡村振兴办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党政(一)公共服务办(三)、武装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分析研究火场区域气象、地理等信息,为决策指挥提供意见、建议;承办镇森防指和前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扑火抢险应急组由本镇乡村振兴办和武装部牵头组成

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保护周围群众生命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灭火工作。

4)应急保障组由本镇党政(一)公共服务办(一)牵头组成

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5)医疗救护组由本镇卫生部门牵头组成

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6)财务管理组(由本镇党政办(二)牵头组成)

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市、区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7)宣传报道组由本镇党建办部门牵头组成

职责:做好舆论管控和引导工作。

4  应急力量

4.1  力量编成

各村、各单位组建的森林防火队伍、乡镇森林防灭火队伍、民兵应急排等。

4.2  力量调动

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马上到岗到位。

4.3  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4.3.1应急预案级别

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和范围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1)初级预案:杂草、树木类着火面积1亩以内。

2)紧急预案:杂草、树木类着火面积1-5亩以内。

3)危急预案:杂草、树木类着火面积5-15亩以内。

4)着火面积超过15亩以上的在启动危急预案的同时,上报区森防办,由区森防办统筹安排后续救火行动。

4.3.2预案启动方式

1)初级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启动人员:村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各村、各单位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村级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2)紧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村指挥长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镇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各单位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启动人员:村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本村、本单位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镇民兵应急排、森林防灭火队伍调度聚集待令。

3)危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必须在10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镇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启动人员:村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村应急队伍和镇民兵应急排、抢火人员均到岗到位。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对跨越镇域的火灾,发现火灾或发生火灾的村居、群众除按以上规定处置外,应第一时间报告所涉镇镇或相邻村居,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开展火灾扑救工作,不得隐瞒、推诿、懈怠。

5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5.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各村、各单位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各单位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5.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5.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区的组织指挥。

5.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6火灾预防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防灭火队伍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4)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在重点地段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5)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7预案管理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即日起施行。

团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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