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和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以及区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围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持续加大土地领域问题综合整治力度,铁腕整治“三违”用地,有效处置低效用地,切实增强规划支撑,健全土地依法管理机制,使全区违占违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资源和空间保障,现就打好治理违规用地攻坚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攻坚目标
(一)构建三级规划体系。2022年底,高标准完成团泊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二)违法用地大幅降低。2022年底,分类处置规资静海分局下发的违法占地图斑。依据静海区历史遗留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任务统计表显示,我镇图斑共计2304.59亩(224宗),具体以系统内图斑数据为准。
(三)土地利用率显著提高。处置再开发再利用违约竣工土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四)用地秩序更加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做到乱占耕地问题“零新增”。
二、攻坚措施
(一)加快编制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围绕优化产业布局,做活城市发展空间,实现多规合一,高质量完成团泊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1.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总体部署和时间安排,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及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由规资静海分局指导,团泊镇组织编制,主动协调适时提请审查、公示、报批等工作。
2.村庄规划编制。由规资静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团泊镇负责统筹“区-镇-村”三级规划联动,按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专项规划编制。团泊镇组织编制,由规资静海分局做好指导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严格执行。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团泊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工作,按照天津市统一时序要求履行有关报审程序。
(二)整治违法占地
坚持“控新增、减存量”,疏堵结合,分类施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推动违法占地分类处置到位。
4.产业类项目整治。规资静海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产业类项目保留标准。团泊镇负责逐项目论证是否符合保留标准,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无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不符合环保、消防、房屋安全等要求且无法整改的,组织拆除、复耕复绿;对于符合保留标准的,逐项目制定补办手续方案,按照“拆一补一、拆补平衡”的原则,自行平衡用地指标,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分批次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规资静海分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销号。
5.公益民生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整治。两类整改任务以完善用地手续为主。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论证是否保留。对于保留的,逐项目制定补办手续方案,在满足环保、消防、房屋安全等要求前提下,结合区、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补办用地手续;对于已废弃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无需或不能保留的,团泊镇组织拆除,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对于情况特殊的,无法完善用地手续,但与民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实行“一地一策”,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农业配套类违规用地整治。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团泊镇对于符合设施农业要求的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的拆除清理。区农业农村委、规资静海分局进行技术指导和验收。对于2017年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建成的设施农业项目,破坏耕地耕作层,但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规资静海分局组织现场踏勘,并进行不可避让论证后,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对2017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后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坚决拆除复耕。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设施农业备案工作和全部项目是否符合保留标准论证,选取5个不符合保留标准的项目进行拆除,选取1-2个符合保留项目,启动补办工作,理顺程序;2022年4月底前,完成各专项整改任务整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不符合保留标准的项目拆除率不低于60%,完成保留项目方案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补办工作,完成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整治工作;2022年9月底前,不符合保留标准的项目拆除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完成拆除项目验收销号工作,完善补办手续项目应补尽补。
(三)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7.违约竣工类项目整治。规资静海分局制定违约竣工类项目整治方案。团泊镇对是否因大气污染防治停工、规划调整、村民阻工、产业政策调整、疫情防控以及位于行洪通道内、大运河管控范围内、危险品仓库等政府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企业违约竣工进行论证;相关部门对论证进行审核,并报区长办公会审议;审议认定属政府及不可抗力原因的,不予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分类采取完善审批手续、补交违约金、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追究企业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理。
8.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规资静海分局制定乡镇、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增存挂钩政策。团泊镇负责未供已用土地完善手续,逐项目制定整改方案;对未供未用地块,优先招商利用。规资静海分局组织对无法使用的土地,注销征地批文或进行复垦、退回农用地。
2022年6月底前,违约竣工完成所有项目的论证、完成1-2个项目整治,制定团泊镇批而未供土地增存挂钩政策,理顺注销征地批文程序;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违约竣工整治工作、结合新增用地需求,按时序完成批而未供的供地手续。
(四)规范用地秩序
9.建立“片长制”。规资静海分局组织制定《静海区关于严格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建立快速发现查处巡查机制(片长制)的实施意见》,各村级干部对集体土地“分片包干”监管土地,实现全区土地巡查全覆盖;团泊镇按季度组织考核;规资静海分局分步推动组织实施,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生。
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完成上报;2022年3月底前完成培训;2022年底前完成全年工作考核。
10.建立职责体系。规资静海分局组织制定《静海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纳入土地管理体系,明确用地管理权限,改变过去国土一家管、大家用、一家改的局面,建立大家用、大家管的严密体系,上下联动形成耕地保护的强大合力。
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完成上报;2022年2月底前实施。
三、攻坚机制
(一)建立指挥部。成立团泊镇治理违规用地攻坚战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瑛同志任指挥长,党委委员、副镇长田凯同志、副镇长边永青同志、副镇长张淑贤同志、副镇长刘晨申同志任副指挥长,公共管理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和各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千同志担任。
(二)建立领导包保制度。建立镇领导违法占地责任包保制度,各位副镇长督导各分管部门负责的整改任务落实工作,每月听取汇报,督促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时限狠抓落实。
(三)建立日常调度机制。镇治理违规用地攻坚战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整改进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整治进度较慢的单位,由指挥长进行公开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导向,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区级抓总,基层抓落实”的原则,由区攻坚办总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推动、整改验收工作。团泊镇各部门部门要严格落实违法用地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违法违规用地责任清单台账》,逐宗地明确整改方式、责任人、整改时限,2022年1月底前报送区攻坚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对确定的违法项目进行拆除,对拒不整改的,规资静海分局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立案查处;公安机关要从严打击干扰、阻挠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快速介入涉嫌违法占地犯罪案件调查,震慑拒不整改的不法分子;区信访办要采取整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化解攻坚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区司法局要对涉及攻坚行动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审慎处置,维持攻坚行动治理节奏;供电、供水部门要对违法项目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倒逼落实整改。整改完成的项目,团泊镇要完善现场照片、设施农业备案单、审批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通过市专项办推送的APP及时上传,攻坚办根据上传情况汇总通报。
(三)坚持责任导向,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对整治工作滞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村书记、部门分管同志进行约谈,对攻坚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依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