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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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镇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5 18:37

为全面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高效完成全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快速高效管控疫情,掌握辖区人群可能的感染现状,设置10个采样场所,共29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服务1800-2000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二、适用背景

(一)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大规模反弹,需要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检测,查明人群感染情况,加强精准防控,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令,适时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二)当人群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无症状感染者,仅根据有无症状来筛查密切接触者无法达成隔离控制传染源的目的时,为查明人群感染情况,加强精准防控,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令,适时开展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三、遵循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突出重点、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全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镇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整体居民动员、现场采样、送样等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具体工作以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的事发地为核心,逐层扩大检测范围,对出现疫情的相关区域和场所人员、周边小区居民、大数据排查发现的相关人员及主动报告的有接触史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实施单检。对其他人群实施1:10混检。

四、指挥系统

1.成立团泊镇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刘四喜  人大主席

刘晨申  副镇长

挥:    党委副书记

马艳芝  镇党委副书记

刘志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永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薛艳昭  镇党委宣传委员

  姿  镇党委组织委员

周作洪  副镇长

边永青  副镇长

张淑贤  副镇长

曲永强  镇人大副主席

挥部负责统筹部署组织镇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采样场所,组织居民实名制信息登记,发布通知通告有序组织居民前往采样场所采样

2.指挥部下设6工作组:

1)组织发动组:由团泊镇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每班次配备2人。负责核酸筛查工作的人群动员、宣传。协调到场的受检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等候,并引导学习采样流程。引导居民有序进场、测体温,指导居民进行现场扫码及个人信息填写,帮助无法填写信息的人群扫码录入信息,并在登记前将人员分为10人一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组织发动程序,熟练使用信息登记小程序。

2)秩序维护组:由团泊镇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每班次配备2人。负责现场突发情况处置,做好采样现场采样秩序维稳。工作人员要熟悉采样点分区以及采样流程。

3信息登记组:团泊镇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每班次配备4。主要负责引领受检者前往样本采集点,维护采样通道秩序,对居民身份证进行扫描,登记信息,关联采样管。工作人员要熟悉采样登记要求,熟练使用登记软件小程序。

4)现场采样组:每个采样点配有2名采样人员,由卫生统一调配。负责完成采样点采样,并按混检标准完成混样。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采样、混样工作。

样本收集转运组:卫生院安排2人组成,负责对采集后的采样管进行二层包装并做好标记,同时负责将包装好的采样管传递至样品收集点,与第三方转运工作人员进行交接,采样桌的周围随时消毒。工作人员要熟悉标记、转运、交接、消毒工作要求,2小时集中收集样品一次。做好交接登记。转运工作由第三方统一配备转运箱及送样专用车,进行样品转运。

样品收集点:由第三方负责,核对样品信息,转运检测样品。

医疗急救点:负责现场演练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消杀组(文卫办):负责演练后现场环境的消杀和医疗垃圾处理。

派出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前期准备

(一)摸清底数

准确掌握应筛人数参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需要检测的人员按照现行居住地进行编组、实名登记,建立全员底册

(二)采样场所设置

1.采样场所选择

根据镇实际情况设置10个采样场所,共计29个采样点,分别为:

1、团泊小学,3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曲永强;

2、南区供热站东侧篮球场,3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刘四喜;

3、张家房子老村,2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马艳芝,边永清;

4、天津大学仁爱学院,10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刘晨申;

5、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4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张峰;

6、孔雀岛广场,1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赵永海;

7、光耀一期广场,2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田凯。

8、雍景居委会东侧,1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刘志胜

9、观澜小广场,2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周姿,薛艳昭。

    10、鸿雁岛停车场,1个采样点,场所负责人:周作洪。

如果大规模核酸检测时间恰逢寒、暑假期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团泊小学三个学校将根据留校人员实际情况安排至特定采样场所进行采样工作。

2.采样场所设置标准

采样场所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样收集区、缓冲区和应急隔离区

1)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同时设置一米线保证等候人员的防护安全。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

2信息登记区:配备帐篷/暖风扇办公桌椅、电脑设备

3)采区: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并为受检人员提供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4收集区:配备帐篷、适量桌椅、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

5)缓冲区:配备密闭帐篷,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

6应急隔离区:配备帐篷、适量桌椅和消毒用品。

3.人员配备原则

1秩序维护组:

人员组成:每个采样4人。

工作任务:劝导到场的居民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等候,引导居民有序进场,测体温并在登记前将居民分为10人一组。同时负责现场突发情况处置,做好采样现场采样秩序维稳工作。

2信息登记组

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4人。

工作任务:对居民身份证进行扫描,登记信息,关联采样管。

3现场采样组

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4

工作任务:完成采样点采样工作,并按混检标准完成混样工作。采样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咽拭子采样操作;同时负责采样桌周围的随时消毒。

4)消杀及医疗废物转运组

人员组成:每个场所3人。

工作任务:负责采样后采样点的消杀工作及采样点医疗废物的转运工作。

5)样品收集组

人员组成:每个场所2人。

工作任务:负责采样场所内样品收集、核对及对样品进行包装并做好标记。

6)送样组

人员组成:每个场所2人,包含1名司机。

工作任务:负责将采样场所收集的样品送至镇样品集中收集点(团泊镇政府)。

7)物资保障组

人员组成:每个场所2人。

工作任务:负责采样场所的各类物资保障工作。

六、工作流程

(一)大筛启动

按照区防控指挥部下发全区停工停学工作指令和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号召全体居民返回居住地(含不承担大筛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等待采样,非必要不得外出。

(二)宣传动员

组织发动组充分利用网络网格力量,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大喇叭、小区公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宣传动员,营造全民知晓、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社会氛围。

(三)现场采样

各采样场所,按照前期分组有序组织居民进行现场采样,减少等候时间;采取划设一米线、专人维护秩序等措施,确保采样工作安全有序。

1.信息填写

为加快信息登记速度,安排两组人员同时开展信息登记工作。信息登记人员组织居民在信息登记处出示身份证并进行识别扫描,扫描完成后,自动生成姓名、年龄、性别和身份证号。对未携带身份证的居民可由工作人员手动输入信息。

2.信息关联

居民信息填写完成后,按照每10人一组,由登记人员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或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提供的条型码贴到采样管上,完成信息关联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前往采样区。

3.采集

被分为一组的10个居民,沿通道进入采样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候,采样工作人员对居民采集咽拭子标本,将咽拭子放入扫码后的采样管内,按照1:10比例混样。每采完一人和进行一批样稀释混样操作后,必须进行手消,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4.保存

采样人员负责样品收集、包装,做好采集管标签与采样点样品核对、交接、确认工作,确保准确完整,编号一致后装箱,交由样品收集人员保管。

5.信息统计

样品收集人员做好数据统计,每2小时上报采样场所负责人,由采样场所负责人上报信息统计人员,汇总完成后报区卫健委。

6.运输

样品收集人员每2小时将收集的样品样品集中收集点(团泊镇政府),由样品转运组立即转运至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或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并做好样交接。

(四)查缺补漏

为做到全覆盖,采样后期成立流动小分队(每组3人,包括采样员1人、联络员1人、司机1人),对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采样的人员进行入户采样;对其他未能到现场完成采样的人员,及时安排补采,在补采结果出具前不得进入居住小区;在采样场所的工作人员,采样工作结束后由所在场所进行采样。

(五)现场消杀

各采样点完成采样后,由镇消杀队伍,按照消杀流程,进行物品环境消杀及医疗废物的转运工作。

七、实验室检测与结果反馈

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或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按照标准流程有序开展实验室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居民通过线上方式查询检测结果。

八、核酸阳性处置流程

如果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或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若在检测中发现阳性标本,立即混检样阳性的10人信息导出并上报区卫健委,由区卫健委上报区指挥部,政府按照区指挥部通知对此标本涉及的10人实施居家隔离,并安排人员进行再次采样,由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或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进行检测。同时,由区疾控中心对初次检测阳性的标本由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组织流调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流调结果开展隔离、救治工作。

                                         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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