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16日
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全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部署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区领导讲话要求,针对当前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多发频发问题,根据区安委会制定并下发《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多发频发问题及暴露出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加强源头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压减遏制事故的防范措施,着力解决责任不实、质效不高、措施不硬等突出问题,坚决扭转事故多发不利局面,确保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纳入百日攻坚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为:工贸行业、房屋市政工程、工矿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其中,工贸行业百日攻坚行动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房屋市政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由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工矿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
此外,道路交通、铁路、农业机械、长输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旅游、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6日前)。印发全镇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并完成动员部署,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7日至8月31日)。加强对全镇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调度、督促推动。按照分类分级、重点包保等原则,组织监管检查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全面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全方位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督改重大事故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对本辖区、本行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总结成效、提炼做法、分析不足、提出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排查内容
各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标准等标准规范,有针对性地确定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排查整治内容,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序推进2025年安全生产要点工作,认真整改一季度中央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反馈问题隐患,并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问题。是否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对没查过、不托底不放心、容易出现问题的企业和点位进行检查推动实现覆盖,是否存在只部署不问效、忽视过程管理、上级部署要求未传达到基层末端等突出问题。
(二)安全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违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情形;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如实记录;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是否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施、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和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统一协调管理;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动火等特殊作业前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三)生产作业情况。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是否能正常运转,相关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是否经专业资质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是否主动为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其使用;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上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爆、泄压、防雷、防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对外包、外委队伍进厂作业前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动火、吊装、高处、地面开挖、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或进行检修、保养、抢修、调试、装卸等作业的,是否遵守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是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定工艺控制指标;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且标志明显;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动态监管并及时制止员工违章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办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在严控入企检查频次的同时,将检查重心向精准发现问题发力。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现场隐患排查与安全管理资料核查,严禁仅以现场隐患检查替代全流程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一般问题隐患,一律下达检查文书或整改指令,一律督促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台账,一律将有关信息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直报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落实整改责任、标准、措施、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严格督改确保闭环。
(二)精准指导帮扶。坚持服务与检查并重,组织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采取驻企指导、把脉会诊、专题培训等方式,协助企业整改疑难问题,精准运用标准规范、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精准消除风险隐患。鼓励安全管理基础弱、智能化作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强的企业借助社会化服务提高自查自改能力,加强各类人员对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理解把握,掌握如何查、如何改的基本技能,重点解决人为因素软肋,进一步夯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基础。
(三)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工矿商贸事故惨痛教训,深挖事故重复发生、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对照查摆监管环节存在的管理机制缺陷,切实拿出针对性措施补足短板。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问题,运用“解剖麻雀”方式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靶向解决在责任、措施、管理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症结顽疾,并及时制作教育片、警示录,在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等公开曝光通报、以案示警,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四)深化培训宣传。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各级部门、基层单位、相关企业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案例,加强对监管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持续运用“逢查必考”机制,倒查教育培训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教育培训效果。坚持举报必查、查实必罚,多渠道宣传百日攻坚行动,发挥好12350热线等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大力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反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认真受理核查、主动回应关切,对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保护好举报人信息,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请各有关科室于每周五下午14时前报送《静海区百日攻坚行动执法检查周报表》并于9月24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报告。
附件:1.静海区唐官屯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程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3.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矿商贸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静海区唐官屯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外委外包、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在全面落实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排查整治要求的基础上,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一)立足“防大”,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围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对收尘装置再摸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凡发现干式除尘器收集物涉及可燃性粉尘,立即上报区应急管理局。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是否落实作业监护制,配备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是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粉尘涉爆企业排查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控爆措施;是否存在湿式除尘干式运行。
(二)着眼“控小”,开展事故预防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五类事故防范,对辖区内“厂中厂”和外委外包单位再摸排,涉及“厂中厂”的出租方要组织覆盖整个“厂中厂”区域的安全检查,对承租方动火作业进行监护。承租方要辨识生产工艺的安全风险,杜绝雇佣临时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情况出现。
(三)吸取教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行动。辖区各工贸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6月底前,在生产车间等区域设立事故警示教育牌,其中,事故企业要将事故发生之日设立为警示教育日,各企业要每月利用安全生产例会、班前会等形式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用血淋淋的事故教育身边人。
(四)管控重点,开展危险作业管理提升行动。辖区各企业要严格检维修、有限空间等作业过程管控,交叉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统一协调、管理;检维修作业必须切断设备设施动力源;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护人员必须全程在岗,严禁负责其他作业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计划及企业实际,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演练内容应包括中毒和窒息事故,粉尘涉爆企业演练内容应包括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事故企业应结合本企业事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演练内容。
(五)创建达标,开展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辖区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照“十必做”内容自查一次履职尽责情况,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一次《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项禁令”》、36项事故防范措施学习活动,带队检查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在本企业内选取不少于1个一线班组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组织一次全员危险作业专题培训,引导员工规范自身行为,提升安全素质能力。持续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6月底前,重点企业必须完成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建设工作,做到真排查、真奖励。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6日前)。各有关科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对照方案内容,深入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7日至8月31日)。辖区各企业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全方位开展自查工作,深入分析本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辖区各企业要及时评估本企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成效、提炼做法、分析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自查整改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辖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必要性,精心组织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执行到位、体现成效。
(二)加强自查整改。辖区各企业要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加强自查整改力度,全力消除隐患、遏制事故,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2
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程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全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部署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区领导讲话要求,依据《天津市静海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整治内容
在全面落实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排查整治要求的基础上,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地下管线保护。重点检查“八个一律”措施及“六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地下管线设施调查和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应急预案、保护协议等制定及执行情况;动土开挖作业时检查监理旁站及管线产权单位巡查情况。
2.道路桥梁维修养护项目风险排查。排查道路塌陷、裂缝及桥梁结构隐患,加强日常养护和病害修复。一是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绳)和安全网是否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占道施工是否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围挡及夜间警示灯。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如反光衣、安全带)。二是排查特种设备与材料管理是否到位。起重机械、高空作业车等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投入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施工作业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上岗作业身体条件。
3.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工期管理、项目分包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原材料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4.其它上级交办项目。根据区住建、城管等区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完成相关巡查、配合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6日前)。进行动员部署,全镇在施房屋市政工程和各参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7日至8月31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开展精准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全面总结评估百日攻坚行动成效,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做好动员部署,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组织属地在施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对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通报。按区镇相关部门要求,对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
附件3
静海区唐官屯镇工矿商贸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依靠镇党委政府,全面推动行业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严密工矿商贸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措施,督促工矿商贸企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内容
在全面落实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排查整治要求的基础上,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一)对工矿商贸企业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
1.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是否明确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是否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防火平面布置。建筑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内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耐火等级是否达到要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存在“三合一”等违规住人现象。
3.消防设施设备。建筑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源;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验维修并保持完好有效。
4.消防安全疏散。建筑室内人员疏散通道、室外消防救援通道、紧急情况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堵塞、占用的情况。
5.用火用电安全。单位是否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行为。
6.灭火救援需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工贸商企业的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安装金属护栏或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疏散、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是否存在堵塞、占用的情况。
(二)对工矿商贸企业中属于消防安全一般单位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中规定的职责,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重点配合应急部门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工信部门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电力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商务部门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门依法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对工矿商贸企业中属于小单位、小场所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日常监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小单位、小场所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6日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7日至8月31日)。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安排,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结合辖区实际,紧盯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警示教育,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总结评估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总结固化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梳理行动期间工作亮点,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整治隐患。对排查出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用好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手段推动按时销案。
(二)深化警示教育。利用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播放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突出人员伤亡、成灾原因和责任追究,让火灾教训深入人心、警示受众。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问题,倒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广泛宣传培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类专项行动的主题宣传活动,发动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全力营造全民消防、群策群力、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通过广播、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营造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