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街社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强化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协调,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静食药安〔2021〕2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唐官屯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简称食药安委)及其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郭 恩
副主任:马忠田、李玉刚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在镇安监办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简称食药安站)共同承担食药安委日常性事务。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组成:
主 任:李玉刚
成 员:高一凡
(二)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组成:
站 长:赵枫叶
成 员:杨义建 陈燕平
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
镇政府办:王 艳 镇宗教办:王晓宇
镇城建办:史蓓蓓 镇企业办:于振泉
镇财政所:郭永新 镇综治办:曹国鹏
镇民政办:付金鑫 镇农业办:袁永新
镇网信办:刘媛媛 镇派出所:方文通
镇 医 院:信 岩 镇 教 委:曹金洪
镇卫健办:于振欢 镇综合执法:曹国鹏
一 街:鲁家军 二 街:董 坤
三 街:毕玉华 四 街:单桂林
大张屯:李春强 长张屯:孟祥令
只官屯:只丙川 赵官屯:殷进阁
靳官屯:高文林 王千户:王茂刚
王善政:刘克军 梁官屯:高青龙
前小屯:张 凯 后小屯:王 平
程庄子:孙建峰 曲庄子:曲宗伏
尚庄子:姚克东 马 集:马建广
林庄子:张凤超 小张屯:任 军
翟家圈:穆会刚 马辛庄:刘庆格
鲁辛庄:任长新 良辛庄:石 丹
刘下道:刘 军 刘上道:孙世佳
夏官屯:胡文彬 烧窑盆:闫 铭
国庄子:王恩新 大十八户:王曰浩
郑庄子:郑国宁 小十八户:邢书彭
英官屯:吴官桢 薛庄子:沙冠宇
慈儿庄:边吉臣 亚庄子:崔希凯
东勾乐:姜 涛 西勾乐:陈 泽
小郝庄:王金强 大郝庄:陈 铮
孙坝口:刘润刚 夏家庄:郭 震
满意庄:李鹏鹏 物探小区:于东昌
三、镇食药安委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药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食药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分析食药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全区食药药品安全战略规划和措施,部署食药药品安全工作,完善食药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统筹协调指导全镇食药药品安全工作,督促镇有关部门和辖区各村街履行食药药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食药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统筹协调指导全镇重大食药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件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四)承办区食药安委交办的事项,协助召开镇食药安委会议。
(五)负责与区食药安办的工作对接。其中,食药安办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监督负有专责。
(六)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食药安委。
四、镇食药安站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跨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统筹本辖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二)组织召开本辖区食安委工作会议,以镇食安委名义统筹安排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起草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或重点工作安排。
(三)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指导协管员开展日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每半年向属地政府和区食药安委述职、汇报工作;负责定期评估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风险和隐患,制定解决措施。
(五)负责组织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五、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食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落实上级各项食药安全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2、定期向镇食药安全委员会报告食药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3、按照职能分工做好辖区内食药安全状况巡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重大食药安全事故,对违反食药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报镇食安委进行处罚。
4、做好食药安全统计、分析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向镇食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有关统计、分析情况。
5、建立健全食药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分工目标,逐级签订《食药安全承诺书》。
6、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发生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食药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镇食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并派员赶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8、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建立食药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药安全职责。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监办职责
(1)负责协助镇食安办完成镇食药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配合镇政府领导推动、指导、协调全镇食药安全工作。
(2)负责食药安全联动工作机制的落实,组织执行食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
(3)负责指导村街食品药品安全监控点的工作,督促村街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人员抓好工作落实。
(4)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村街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区食安委有关文件。
(5)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企业食药安全状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监督食药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我镇餐饮服务经营领域的执行。
(6)配合相关部门监督生产加工环节食药生产经营者实施不符合食药安全标准的食药召回制度。配合上级部门查处食药生产加工环节的生产质量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7)配合有关部门对食药及食品添加剂、包装物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8)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超市、有形市场内现场制作食品和批发或零售市场中的散装食药的销售行为实施监管。
(9)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肉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照销售肉品和违规销售非定点屠宰厂生产加工的肉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户和市场主办者。
(10)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和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管。
2、镇市场监管所食药安全职责
(1)协助食安站制定我镇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助完成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覆盖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5)依职责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6)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7)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内容监督检查。
(9)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3、镇农业办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2)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查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3)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农业生产资料打假,组织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或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
4、镇企业办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全镇各企业工人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生产许可的督查工作。
(3)协助上级部门推进我镇食药认证工作,规范食药认证行为。
(4)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级及相关单位的排污状况和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推动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与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有关工作。
5、镇城建办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全镇各建筑工地工人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配合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2)负责餐饮单位、建筑工地、企业工人食堂、学校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和废弃物的监管,杜绝餐厨废弃物流向“地沟油”炼治黑窝点。
6、镇卫健办食药安全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的监管。
(2)配合有关部门对医院、药店、个体门诊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7、镇民政办食药安全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规范,并推动实施。
(2)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8、镇宗教办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备案和清真标志牌核发、收回。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镇政府办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镇政府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2)负责镇食药安全工作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后勤保障、车辆调配。
10、镇教委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并推动实施。
(3)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4)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食品供应企业、个人或家庭托餐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11、镇医院食药安全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3)负责本单位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12、镇派出所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对发生重大食药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维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发生的重大食药安全事故查明原因、区分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2)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食药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13、镇综治办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对发生重大食药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交通疏导工作。
(2)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并组织实施。
14、镇综合执法大队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依法查处建成区占路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2)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5、镇财政所安全职责
(1)负责食药安全领域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发挥区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作用
(2)对食药药品安全协管员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16、各村街社区食药安全职责
(1)负责辖区内食药安全工作,村街社区书记为食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药安全责任全面负责。
(2)建立食药安全监控点,成立食药安全领导组织,严格执行食药安全监控点各项制度。
(3)对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药流通环节经营户全部备案,并做好巡查;对红、白事等群众聚餐全部备案,登记上报,并做好巡查;发现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不整改的及时报镇食药安站。
(4)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食药的黑窝点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镇食药安站。
(5)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食药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着食药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有侧重,各负其责。
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