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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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危房改造操作规程
来源:台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6 14:25

静海区危房改造操作规程

一、危改改造范围

本市农村危改补助申请对象必须到2021年前仍居住在保留的村庄内危陋住房中的农村困难家庭。申请改造的房屋必须为申请人家庭唯一宅基地上的合法住宅且长期居住,申请人家庭应同时符合房屋危陋和家庭困难两方面条件。

二、危改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报名。农户通过关注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农户报名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农户报名表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村级评议。乡镇核实结果作为村委会确定为危改对象的重要依据,村委会收到乡镇政府转交的农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进行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和公示。将评议结果在村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

4、镇级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危房等级开展鉴定并对申请农户的困难类型予以认定。鉴定与认定结果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和农户所在村庄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危改办。

5、区核准。区危改办收到乡镇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到乡镇对危房改造申请户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进行复核,经复核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实施改造。

三、危改验收程序

1、村级验收。村委会根据危改户的竣工情况进行逐户逐项验收,所有验收项目全部合格视为验收合格。村级验收合格后申请乡镇进行验收。

2、乡镇验收。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验收材料后,乡镇建设管理人员按照基本建设要求,要及时组织危改验收,逐户逐项验收,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视为验收合格。危改户全部验收合格后,向区危改办报送天津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申报审批表。

3、区审核。区危改办收到乡镇报送的《天津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申报审批表》,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对申报审批表进行审核,根据审批表的要求,危改程序合规,资料齐全的,给予区级备案。资料不齐全,通知乡镇补充齐全,再给予区级备案。对区级已备案的危改户,区危改办10%比例随机进行抽查。实地抽查与上报资料一致的,认为抽查合格。

四、危改资金的拨付

1、村级负责将验收合格的危改户拨款信息汇总后,报乡镇政府申请危改资金。

2、乡镇政府将各村街上报的危改户信息汇总后,报区建委申请危改资金。

3、区建委将各乡镇上报的危改户信息汇总后,申请区财政将危改资金直接发放给危改补助对象一卡通账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变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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