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致党员群众的公开信
各位党员、群众: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至10月全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全部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一次换届选举。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这次换届选举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
严格选人用人标准。突出“双高双强”要求,即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者缓刑期满)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涉黑涉恶、信奉邪教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认定为“村霸”的;(3)因赌博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或者搞迷信活动、到非接待场所滋事扰序、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五年的;(4)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或者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农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5)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6)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7)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暴力、威胁、欺骗、诽谤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选举被查处未满五年的;(9)丧失行为能力的等其他不能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凡有以上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村党组织实行“两推一选”,即: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村党组织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人员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经乡镇党委考察、区有关部门资格联审批复后,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村委会采取报名方式选举产生。即: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符合条件村民报名,经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初核、区有关部门资格联审和乡镇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名单后,由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要进一步优化结构。(1)优化年龄结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中35周岁以下的至少要有1名,村“两委”班子成员6人以上的力争各有1名(交叉任职者视作1人);超过60周岁但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得到党员群众拥护的,经乡镇党委研究,可以继续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人选。(2)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村民委员会中一般要有1名女性委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女性正职比例力争达到10%。(3)优化知识结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高中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不低于50%,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人员一般要具有高中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推进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工作,确保每个村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要高于50%。
严肃换届纪律。(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插手干扰、破坏换届选举;(2)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宗派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换届选举;(3)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围攻工作人员等手段破坏和妨害换届选举;(4)严禁以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虚假委托等方式干扰和妨害换届选举;(5)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妨害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严禁以各种方式对抗、抵制侯选人资格条件审查,隐瞒违纪违法事实;(7)严禁采用张贴大字报、投发举报信、分发传单、群发短信、编发微信朋友圈和群消息等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者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8)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9)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位党员群众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市委、区委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党委决策,主动配合、大力支持,积极推荐人品正、作风好、能带领村庄发展的优秀人才。本着有利于村庄发展、有利于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原则,出以公心、服务大局,严格依法依规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共同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王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