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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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4 14:47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20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沿庄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制定镇级政务公开目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沿庄镇党委和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严格依申请公开,逐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镇积极运用静海区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对规定的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共发布政务信息27件。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对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人口普查、垃圾分类等内容进行宣传,累计利用公众号推送信息937条,浏览访问量7.6万次。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镇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13个领域。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对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凡不涉密、不违法的按时限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信息处理机制,完善信息的协调、联动处理机制,对来源于社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及建设行业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完善我镇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四)在平台建设方面,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等新媒体形式权威、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强化考核和监督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及负责人政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应该公开但不能及时公开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