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津政办发〔2023〕21号)、《海河流域天津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津环水〔2023〕73号)、《天津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津污防攻坚办〔2024〕1号)要求,巩固子牙园区工业企业水污染分类治理工作成效,推动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强化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强化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评估园区和涉水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雨污管网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环境风险防范以及初期雨水排放控制等情况,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评估工作,2025年6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2025年底前制定整治方案,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务实工作实效,成立子牙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环保办。
组 长:陈士林
副 组 长: 辛治海、王建峰、崔建忠
成员单位:子牙经开集团、园区建设环境部(环保办、规划部)
园区环保办负责水污染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园区水污染整治方案制定、进度汇总、工作协调等,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相关资料的填写和报送。
四、职责分工
(一)子牙经开集团
1、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查。自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种类、排放标准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文件要求,是否存在进水浓度异常、出水超标、超负荷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情况,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正常联网,出口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异常。
2、雨污管网自查。是否存在管网空白区或管网不健全等问题,整理园区污水和雨水管网图。掌握园区污水与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管理和园区内涉水企业纳管情况,针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或汛期处理水量明显大于日常进水量的,排查管网是否存在破损、错混接、漏接等现象。
3、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自查。自查环境风险管控是否符合并落实规划环评及应急预案的要求,并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雨洪排口、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和雨洪排口、污水排放纳污水体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开展排查监测,特征因子参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园区规划部
建立健全”一企一档”,掌握企业内部管网雨污分流情况和企业厂内雨污管网接连园区管网的情况。
(三)园区环保办
重点督促涉水工业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落实等问题,调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废水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问题。
各成员单位针对自查中存在的水环境问题,要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分类实施整治工作。按照可生化优先、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及环境质量达标等原则,针对园区产业特点、生产废水特征等,积极推动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和管网更新与修复改造等相关整治工作,整体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抓好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间节点,排查摸清园区和企业情况管网、排水口等的现状,按时进行调度,找准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结合园区及涉水工业企业基本情况,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比对、抽样检测等方式开展评估,由子牙经开区、子牙经开集团共同填报工业园区基本情况表(附表1)和工业园区涉水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2),2025年3月底前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并动态更新。2025年6月底前共同商议填报工业园区问题清单(附表3)并上报。对存在的问题编制园区水污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制定完成整治方案并上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并实行销号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天津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调度台账,加强调度分析,必要时召开调度会议,按照时间节点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等。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