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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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来源: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19 15:18

按照一区三园管理模式,子牙经开区党工委、子牙经开区管委会(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委会)管理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高新产业园(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子牙经开区管委会(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委会)履行下列具体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本市有关开发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编制园区产业发展目录,负责组织园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持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健全招商引资制度,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为驻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按照《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办法》,根据静海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接受市有关部门委托,在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集中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

5.负责园区规划、土地、建设、财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公共管理工作。

6.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7.负责对运营公司的管理。

8.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职能转变。

1园区管理机构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2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运营公司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投融资、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