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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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区对食品经营单位要求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7 14:50


一、食品安全公示栏,应张贴在大厅、门口等显著位置,严禁遮盖。

1.食品安全公示栏中需公示的内容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摊贩备案证明)、管理人员(近期免冠照片、姓名、电话)、健康证明(所有人、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及本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风险分级等放入公示栏指定位置、卫生管理制度要张贴在上墙公示。禁止超范围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要进行公示。

2.没有公示栏或公示栏中缺少风险分级(如B)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单位到属地市场监管所领取。

二、设施与管理

1.保持内外环境设备设施整洁门外不准堆放杂物;内部环境整洁,各种物品定位整齐摆放;墙壁、门窗及顶棚表面光洁,无灰尘霉斑。空调出风口无积尘;要使用脚踏带盖的垃圾桶(无外溢、无异味,定期清洁内壁及外观保持清洁)

2. 配备防尘、防鼠、防蝇设施

1)防蝇防鼠设施要求:在下水道、通风管道、排风扇等出入口加设防蝇防鼠网;厨房及食品库房等入口处设置铁皮防鼠板60厘米以上金属材质,入口处两边设置凹槽、以固定防鼠板)淘宝有卖

2)防蝇防尘设施要求: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要设置风幕(人员进入前开启)、或防蝇沙门、塑料门帘(有效防止蚊蝇入内)

窗口要有纱窗。在入口处或通道处安装粘捕式灭蝇灯(安装高度1.5-2米),严禁在食品储存地与食品操作台上方设置灭蝇灯。

3)防尘设备:对直接入口食品的,需要有防尘罩。如:凉菜、熟肉制品、散装食品(标识标签齐全)。

3.餐饮具清洗消毒:要配备满足餐具数量的消毒柜消毒温度120,15分钟以上),做好消毒记录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放在密闭的保洁柜中。

4.从业人员卫生:把手洗干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头发要全部戴入帽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要戴口罩和手套疫情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做好食品储存:1)加工好的半成品、原料、成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2)要按照购进食品的要求(如冷藏、冷冻等)储存食品,贮存的食品(如米、面、油、鸡蛋、饮料等)应离地10厘米,采购的食品应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具体要求

6.小餐饮店、小食品制售店要求:1)地面硬化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门窗严密,有纱窗、灭蝇灯和防鼠板等防虫防鼠设施。(2)有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存储、更衣等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3)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洗菜池、洗肉池、水产品池3个清洗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4)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配备能正常运转且满足需要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5)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6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要用有标识的垃圾箱分类存放7)配备满足需要的冷藏、冷冻柜(库)等专用冷藏设备,半成品、成品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8)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专间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9)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7.早餐车、小吃车及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食品摊贩要求:餐饮限时限地摊点亮证经营(摊贩备案证、有效健康证)、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污染)措施,从业人员穿戴衣帽口罩整齐,加工售卖区域环境整洁。

8、小超市、小食杂店、便利店要求:食品安全公示栏信息齐全,店门入口处安装密闭防蝇帘,安装粘捕式灭蝇灯(安装高度距地面1.5-2米),严禁在食品加工区、储存区、食品售卖区上方设置灭蝇灯。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需离地隔墙10㎝储存。散装食品盛放于密闭的食品级盒内或保洁专柜内(粘贴标识标签与原包装一致)销售工具定期消毒,消毒后置于保洁容器内。严禁销售超保质期食品、感官异常食品。食品与百货分类分区摆放整齐,食品查验采购日期及保质期限先进先出。食品库房储存食品需离地隔墙,分类分区,设置温湿度计,安装机械排风设施,空间与存储食品数量相匹配,个人物品存放于不影响食品安全区域。采购的食品应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9、于店内明显位置设置公筷公勺自取处。两人以上聚餐需提供公筷公勺。于菜单上或点菜器上,或店内明显位置设置小份菜供应提示。厉行节约倡导光盘行动,提供小份菜服务(店内所供菜品50%以上提供小份菜服务)于店内张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册明示于宣传栏或分别粘贴于各食品加工场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