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以来,子牙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提高站位,扎实履职,不断提升全镇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能力
1.提升人员素质。组织全镇13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规范化等专题培训4次,确保行政执法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理论基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全镇9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村干部和21名“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题培训4次,邀请专职律师开展专题培训4次,组织包村律师深入所包村庄开展法治服务,每季度不少于4次现场服务、开展法治讲座1次,全镇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素养显著提高。
2.规范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子牙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法律审核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意见25条,出具法律文书12份,提供法律咨询520人次,调处矛盾50件,开展法治讲座4次,法律顾问的“法治体检”、咨询服务和矛盾调处作用进一步增强。
3.严格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化、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化,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垃圾分类、街景立面、占路经营等市容环境秩序日常执法工作,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开展行政检查350余次,累计行政处罚立案10件、结案10件,罚款人民币0.83万元。严把法制审核关,处罚案件均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自由裁量适当,处罚依据准确,行政相对人无异议,并按期缴纳罚款,安全隐患查处结案率达到100%,罚款收缴率达到100%。
(二)强化法治保障,服务民生发展
1.优化营商环境。深入企业走访宣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7条措施》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9条》等相关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扶持政策。按照《静海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工台账》各项任务要求,组织镇域重点企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涉企政策宣贯会,了解市场主体处境和需求渠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动态,全面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累计走访调研企业200家次,收集解决问题26件。
2.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治理违规用地攻坚战,整治乱占耕地建房89宗29.3 亩,有效腾退释放发展空间。深耕细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巩固村庄全域清洁行动成果,清运垃圾5300余吨,整改问题点位320余处,镇村面貌持续改善。强化大气污染“五控”治理,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重点企业精准减排绩效分级管理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河道长效管护,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土壤污染地块零新增。
3.深化创卫专项整治。制定下发《2024年子牙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集中清整活动实施方案》,14个商铺包片组紧盯流动摊贩、乱贴乱画、占路经营、里空外卖、乱堆乱放、刀牌灯箱等“顽疾乱象”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处理。累计出动160人次,检查商铺450家次,检查出共性问题20余处,组织专门科室督促整改,使建成区范围内“门前三包”“七小”行业和“十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强化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成效
1.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浦江经验”,深入开展“三所联动”和“三室联建”,15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化解各类矛盾174起,社会秩序保持良好局面。扎实开展“三失一偏”等重点人群排查工作,强化吸毒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社会面防控安定有序。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各类信访矛盾,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受理、处理各类群众反映问题4584件。认真落实《天津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组织4次稳评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21个村推广积分制工作,量化乡村治理各项事务指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620场,服务群众2000余人,大黄庄、赵庄子等12个村通过区级考核验收。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力排查农村集体“三资”、征地拆迁补偿、惠农补贴发放等领域不规范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受理群众诉求94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重设子牙法庭,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调解诉讼,群众反映良好。
3.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多措并举加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对象管理。联合派出所、企业办、文卫办、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危爆物品、烟花爆竹、液化气、快递业、物流业等重点产品及行业的监管。定期对网吧、旅馆、超市、卫生院、加油站、洗浴场所、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领域开展巡查检查,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先后开展安全专项检查35次,消除整改问题隐患1579处。
(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突出领导带头。认真落实《静海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和“头雁”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和完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和公务员年度考法等制度,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
2.开展日常宣传。认真落实静海区“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利用宣传海报、布标横幅、LED大屏幕、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累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推送相关法治文章18篇,努力让法律法规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3.强化典型带动。积极打造东子牙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组织全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深入民主法治示范村东子牙村、西高庄村、大黄庄村进行参观学习、观摩交流,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表现在个别党员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得还不够牢固,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镇村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积极、欠主动,有时甚至还存在拍脑门决策等现象。
2.法治思维有待提升。表现在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足,导致解决群众问题时间长、效果差。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存在“信访不信法”“信访得好处”等错误思想,甚至以反复越级访进行施压。
3.法治基础建设薄弱。表现在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单调,党员干部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担当精神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造成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差距较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保证法治建设与推动经济发展、深化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全镇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2.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静海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子牙镇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普法计划及清单。带头讲授专题法治课,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件。
3.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组织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1次、廉政教育3次,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推动班子其他成员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抓实“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统一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进依法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及时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放水”等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所有行政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执法活动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浦江经验”,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专业调解体系,加强镇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滚动排查涉稳隐患,积极发挥“三所联动”和“三室联建”作用,切实把问题发现于初萌、解决在基层。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信访源头化解工作,确保辖区大局稳定。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