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公 告
按照区政府加快盘活闲置资产要求,拟将示范镇政府办公楼三、四楼闲置用房对外委托运营管理。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一、房屋使用用途:行政办公及商业经营用房。
二、房屋租金标准:参考示范镇现有闲置房屋出租价格。
有运营管理意向的单位及个人请于2025年7月14日17时前,向子牙镇人民政府新城办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 系 人:王伯祥
联系电话:28859314,13110001441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