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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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4 09:10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城管委全面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明显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加强发文件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公开文件8,按要求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和设置等,公开人事任免信息14条,其他法定公开信息6条,行政处罚信息84条,在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板块中更新城市管理领域信息112条,举办政府开放周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信息申请人联系,保障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作用。2021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

(三)监督保障。加强日常检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督促指导;加强网站巡查,对发布内容不规范、有错误的及时指出,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发布内容及时准确。严格按照区政府办要求抓实政务公开整改,组织科所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成立区城管委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政务公开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和公开质量。制定《区城管委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准确界定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规范进行标识,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城管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主动公开偏重发布文件,形式单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还不够高。针对存在的问题,2021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特别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条例》第二十条、 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在工作中不断研读加深理解,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把好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关口,将可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政策解读,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针对信息公开平台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整改,使其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