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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03 00:00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综合管理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政策,组织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对发生案件进行查处。

(七)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落实有关人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人才工作制度措施,指导推进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类、录用、培训、考核、任用、奖惩、辞退、申诉控告和退休等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

(九)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辞职、辞聘、解聘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档案工作,管理部分人事档案;承办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县政府任免(或聘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最低工资制度;认真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竞聘上岗、培训考核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士官安置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6个职能科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196.2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21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2.6万元,占96%;其他收入55.3万元,占1%。

二、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5196.2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2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5.9万元,占79%;项目支出894.2万元,占17%。

三、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2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7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565.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65.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0.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支出;

“公务员招考”3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招考相关费用支出;

“事业运行”240.3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静海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23.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9万元,其中:

“培训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28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4.7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2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4.5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参保计划费用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5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93.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61.9万元,其中: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就业补助”1098.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6.9万元,其中:

“公益性岗位补贴”848.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保险补贴支出

“求职创业补贴”25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的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5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7.2万元,其中:

“伤残抚恤”57.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91.5万元,其中: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9.8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03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70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641.4万元,“津贴补贴”318.3万元,“奖金”19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6万元,“绩效工资”3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带薪休假、值班费、加班费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2.6万元,其中:

“退休费”19万元,“抚恤金”57.2万元,“生活补助”752.7万元,“医疗费”11.3万元,“住房公积金”523.8万元,“提租补贴”5.4万元,“采暖补贴”8.8万元,“物业服务补贴”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通讯、上下班补贴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万元,其中:

“办公费”47万元,“印刷费”2.5万元,“电费”51.3万元,“邮电费”10.6万元,“物业管理费”35.1万元,“差旅费”3.4万元,“维修(护)费”9.9万元,“培训费”69.8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9.7万元,“福利费”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广告发布费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44.5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44.5万元:

五、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99.8 万元,比2016年增加83.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业务范围增加。

六、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