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二)配合有关部门对区投资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区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实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城区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排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及分级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负责城区绿化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城区公园绿化工作。负责公园、广场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七)组织开展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普法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综合统计工作。参与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规划验收工作。
(八)负责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有关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九)负责燃气、供热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停车监督管理。
(十一)牵头全区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调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区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十五)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5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93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18.1万元、其他支出13335.4万元。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22135.1万元。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22135.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86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4万元,占0.06%;一般公共预算8182.9万元,占36.97%;政府性基金预算13938.2万元,占62.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22135.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86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83.7万元,占7.61%;项目支出20451.4万元,占92.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12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2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93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2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12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72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05.3万元、其他支出13335.4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2.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122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去世预算减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5.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采暖补贴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事业单位离退休”2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采暖补贴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负担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负担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6.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9.9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门急诊大额、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5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门急诊大额、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7902.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402.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6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使用,“城管执法”43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发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500.4万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500.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园广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2.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5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4万元、津贴补贴224.4万元、奖金74.3万元、绩效工资21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万元、住房公积金34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2万元、退休费30.5万元、生活补助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
公用经费1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7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6万元、取暖费54万元、 差旅费1.4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38.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49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602.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2.8万元,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2.8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修、口袋公园建设、购置融雪盐、市容综合整治等项目。
2.“其他支出”1333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43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335.4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335.4万元。
2025年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5.3万元,包括办公费19.7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6万元、取暖费54万元、 差旅费1.4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4万元。主要项目是:城区环卫扫保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650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20438.6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