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 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 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内设 36 个职能处室(包括派出机构);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79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89.4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42949.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21.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2万元。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 48344.4 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 48344.4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19.2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389.4 万元,占 0.8 %;一般公共预算 47955 万元,占 99.2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 48344.4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19.2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其中:基本支出 45068.4 万元,占 93.2 %;项目支出 3276.1 万元,占 6.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48064.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13.7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79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109.3 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8064.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13.7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42669.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2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064.3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13.7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42669.4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699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行政运行科目下预算数比2024年行政运行科目下预算数减少 ,其中:
“公安” 42669.4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39659.3 万元,主要用于 公安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公安机关行政运行支出;“信息化建设”7.1 万元,主要用于 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执法办案”2526.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其他公安支出”476.5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等之外的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21.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9.4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在职人数比2024年多,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21.7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229.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1.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0.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1773.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85.9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各类保险缴纳比例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73.2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490.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5068.4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405.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在职人数比2024年多 。其中:
人员经费 39179.2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9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万元。
公用经费 5889.2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689.2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42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0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7.8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7.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度有出国任务 。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414.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14.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57.8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61 万元,主要原因是 精简预算,过紧日子 。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5889.2 万元,包括办公费 230 万元、印刷费 100 万元、邮电费200万元、手续费2万元、差旅费340万元、维修费26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1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设备购置200万元、水费75万元、电费850万元、取暖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0.5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工会经费180万元、福利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5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969.5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819.58 万元。主要项目是: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110 万元,食材采购项目 691.4 万元,体检项目 172 万元,物业项目 529 万元,运维项目 1886 万元,交通鉴定项目 691.4 万元,看守所医疗服务项目210.88万元,印刷项目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9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9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 25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9 个,涉及预算金额 47955 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和“机关运行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