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区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十项行动”和“六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切实立足财政本职岗位,全方位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守财、兴财”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财政职能,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为财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管齐下推进法治建设活动
一是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完善并更新财政系统个性普法清单,精心组织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规培训,时长达36学时。同时,创新开展模拟执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以及组织旁听庭审等个性化活动。在2024年全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参与率和履职率均达到了100%。
二是切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约途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2024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共计6次协助处理投诉事项,并为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了专业、精准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积极履行财政职责,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动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静海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全面公开,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坚决杜绝收取目录清单外的任何收费基金项目。2024年,及时对目录清单进行了2次动态更新,确保了收费管理的规范与透明。
四是财金融合、惠企纾困,彰显财政担当。聚焦小微企业和创业群体,优先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落实。强化银企对接,组建金融服务队,累计对接重点项目超20个,服务企业近200家次。建立上市培训辅导合作联动机制,组织6家专业机构开展上市培训2次,培训企业50家次。积极主动找税源,推动48家跨地区经营企业在静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督促相关乡镇园区对税收收入异动的预警企业进行走访服务48次,深化“以图助税”项目应用,做好税源信息完善和税款补缴工作。
(二)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法治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引领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做到学法尊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治精神全面融入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2024年,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法治学习教育6次,讲授法治课2次。
二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1次集中学习、各支部组织了1次集中学习,同时,利用线上平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10余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完成年度测验,合格率100%。
三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学习。深入推进“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法治宣传学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着重加强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宣讲解读,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全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引导,印发了《静海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协调区委政法委、公安静海分局等多个单位,密集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线上推送宣传文章40余篇,受众人数达32万人次。
(三)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推动信息化法治化建设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晒账本”。区财政局以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在“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政府采购”“重大民生信息”等板块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资金分配等信息。同时及时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的实时性。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66件,其中:财政局文件2件,行政许可、服务事项3件,财政预决算信息728件,行政收费信息2件,政府采购信息3件,重大民生信息13件,其他法定公开信息6件,“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信息9件。
二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选取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组织编制1638个项目绩效目标,面向81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推动形成评价、整改、提升良性循环。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全面规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及政府采购质疑处理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的应用,精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启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电子票据,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将功能科目的公开细化到“项”、经济科目细化到“款”,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使“静海账本”更加透明、更易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四)扎实做好权责清单联审工作
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并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及时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优化,并紧密结合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对区级单位权责清单的联审工作,确保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薄弱,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认识上存在一定偏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方面,对已取得的经验缺乏系统全面的总结,尚未能形成较为成熟的规范化、制度化成果。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仍需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在覆盖面、实效性以及新颖性等方面均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在参与财政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时,未能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覆盖。我局公职律师的配备尚未落实到位,距离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二)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存在不足。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未能深入理解和领会,对强化法治建设在推动静海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缺乏清晰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宣传是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导致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未能有效平衡好法治建设与重点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未能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有机融合起来。
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高,担当精神不足。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时,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畏难情绪,习惯于依赖长期工作中形成的固有思维模式和思维惯性,缺乏创新精神和主动作为的意识。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时,不能积极主动地谋发展、求突破,思路不够开阔,在运用法治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存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
三是财政部门作为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繁重的保障经费任务,近年来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不断加大,财政业务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日益凸显。而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日常多忙于业务工作,致使在法治宣传建设等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不足,从而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秉持“讲法治就是讲政治”的理念,积极履行财政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是注重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尊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内容。2024年,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集中学法活动4次,将党内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4次。同时,班子全体成员按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要求,完成了年度述法。
二是积极督促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热潮,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并将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指导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并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是积极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先后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建立了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有效提升了财会监督效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配合天津市财政局做好财会监督人才选拔培养等工作,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是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完成本单位公职律师的申报工作,填补单位公职律师的空白。加强与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事务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局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认真落实落细“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对内对外的财政法治宣传工作。
四是切实提高普法时效性。紧密聚焦财政管理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以及国家财经政策的调整变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注重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进行释法普法,使财政管理服务过程成为向企业及财务会计人员宣传讲解财经政策的有效途径。
五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线上旁听庭审等工作,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